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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疑难解答
2024-05-08   来源:金田高标准农田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疑难解答

土壤普查和土地调查有什么不同?

一是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调查面积约为陆地国土的76%。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二是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

三是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

四是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要形成哪些成果?

数据成果。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土壤退化与障碍因子,特色农产品区域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图件成果。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耕地酸化、盐碱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文字成果。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耕地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等。

数据库成果。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样品库成果。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等。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怎么组织实施?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的“六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全国和各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开展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成立专家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专家指导组和专业普查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壤三普培训上,除由全国各级土壤三普办委托的单位外,其他社会第三方的培训都与各地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无关。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配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统筹资金渠道经费支持土壤三普工作,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并加强监督审计。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土壤普查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什么时间完成?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有序开展。

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完成技术规程制订、工作平台构建、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及培训宣传等工作,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若干个县开展全面试点。对重点区域开展盐碱地调查,完成全面盐碱地普查。

2023-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开展普查,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外业采样和内业化验等工作,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

2025年,完成省级普查成果汇总、验收,初步建成国家级数据库、样品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汇总形成全国土壤普查各类成果。

按照统一的土壤三普样点布设结果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2月底力争完成内业测试化验,优先完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各地要严格落实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各环节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加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环节审核与验收。要迭代更新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发完善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基本完成全国一半以上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规范构建国家和省级土壤资源库,加快推进土壤样本入库和土壤普查数据汇交汇总。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重点工作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调度指导,统筹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服务;会同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土壤三普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推动成果编制;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顶层设计组牵头跟踪与评估工作方案与技术规程规范执行情况。全国土壤普查办平台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平台技术组,牵头负责完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功能,开发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做好过程数据下发与成果数据汇交,强化普查数据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属性制图、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外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外业调查采样与土壤类型鉴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类型制图、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分析、土壤生物专题调查、黑土地土壤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构建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内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等。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相关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建设、数据汇交汇总、成果编制与应用等工作。

(一)完成外业调查采样。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任务量和物候特点倒排工期,制定年度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方案,涉盐碱土区域要在盐分累积高峰期(雨季和灌溉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工作要求,落实经费和物资,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现场作业质控,及时总结和解决外业调查采样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外业技术专家,采取现场跟队、在线值班、资料审核等方式开展答疑指导、梳理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对于剖面样点的选点、层次划分等关键环节,要切实落实专家实时在线指导、逐点把关。

(二)完成内业测试化验。省级土壤普查办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内业测试化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路线图、时间表等;通盘考虑采样、制样和测试化验工作衔接,避免样品积压与闲置窝工。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任务,合理规划进度,加快推进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及以下技术专家,开展多形式技术培训,在内业各环节关键时期,包片开展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下沉一线,查找并指导整改相关问题,确保承接任务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组织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严格遴选和管理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等符合普查工作要求。

(三)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省级土壤普查办要督促落实“五靠四控”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制定本区域土壤三普质量控制年度工作方案,强化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质量控制,形成年度质控工作总结。在现场质控方面,组织省级技术指导与质控专家分区包片抽验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外业调查采样现场抽检质控比例不低于0.5%,剖面样点100%在线同步质控;组织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样品流转转码、添加密码平行样、留样检测等;组织省级专家在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开展视频监控和现场监督检查等,避免检测实验室“带病作业”。在数据审核方面,依托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组织省级专家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数据100%审核,指导县级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数据100%审核,强化内外业数据关联、历史数据比对等审核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回溯整改。在阶段验收方面,按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验收工作,通过分阶段验收,避免把基础数据问题带到成果编制阶段。

(四)及时形成普查成果。省级土壤普查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力量按要求编制地市级、省级成果清单,因地制宜形成区域特色成果,探索相关成果编制方法及验收办法;打造县级土壤三普成果样板,组织完成一半以上的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一个地市级成果;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组织修订省级土壤分类系统,鉴定剖面土壤类型(土壤发生分类鉴定至土种,土壤系统分类鉴定至土族),避免地市内部、地市之间、地市与省之间出现同土异名、同名异土问题,支撑国家土壤三普暂行土壤分类系统修订。组织开展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规范并加快土壤样本省级入库,汇交土壤样本至国家级土壤资源库。压实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责任,依据本地土壤资源特点和农业发展实际,形成有特色、实用性强的成果。

(五)强化平台支撑和数据管理。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按要求汇交各类数据,维护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省级功能,合理分配平台账号并做好账号的安全管理;开展多层级培训,确保各级用户熟练使用平台;监测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反馈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省级数据库及成果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引,设计本省土壤三普数据库,建设安全可靠的网络和数据存储环境,打通国家与省级数据库的数据传输通道,获取本省土壤三普数据资源;开发省级应用系统,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按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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