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土壤污染
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进而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称为土壤污染。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土壤处于陆地生态系统中的无机界和生物界的中心,不仅在本系统内进行着能量和物质的循环,而且与水域、大气和生物之间也不断进行物质交换,一旦发生污染,三者之间就会有污染物质的相互传递。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和积累的污染物常通过食物链传递而影响人体健康。
二、土壤污染物及其类型
凡是妨碍土壤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质量,还通过粮食、蔬菜、水果等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物质,都叫做土壤污染物。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不同,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
⑴化学污染物。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前者主要有汞、铬、铅、铜、锌等重金属和砷、硒等非金属,过量的氮、磷植物营养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等;后者如酚、各种化学农药、苯并芘类和洗涤剂类等,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
⑵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
⑶生物污染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
⑷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这些化学污染物主要是由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农药和化肥带进土壤并积累起来的。
三、土壤污染的特点: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长期性和滞后性。其严重后果通过食物给动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们察觉。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发现。而土壤污染则不同,它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因此,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较长的时间。如日本的“痛痛病”经过了10~20年之后才被人们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