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综合各方面的调查分析结果,我国耕地的土壤肥力质量总体上呈上升之势,并且耕地的管理质量与经济质量明显上升。但是,我国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却趋于恶化,尤其是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有关土壤污染问题的报道不断在各类媒体上出现,2013年的湖南“镉米”事件更是带给人们很大恐慌。为此,作者在“我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分析”一文(注:近期将在《中国农业科技导报》上发表)的基础上,归纳出“对我国耕地土壤污染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供大家参考。
1、耕地土壤污染呈加剧之势,需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工作
据199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当时全国遭受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危害的农田达667万公顷;据199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1000万公顷的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占当年全国耕地总面积的7.7%;据200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对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土壤重金属超标率达12.1%;2011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对全国364个村庄开展的农村监测试点结果表明,农村土壤样品超标率为21.5%;赵其国院士在2007年第四次全国土壤生物与生物化学学术研讨会上提交的材料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超过2000万公顷,农药污染农田土壤933万公顷,污水灌溉污染农田217万公顷,受石油污染的土壤面积50万公顷,受工业废渣污染的农田超过10万公顷,受采矿污染的土壤面积至少有20万公顷,几个数据简单相加为3230万公顷,相当于当年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6.5%(注:因几个数据来源不一,可能存在重复计算问题)。
来自各方面的数据表明,我国耕地土壤污染规模呈扩大之势,因土壤污染而造成的“毒米”、“毒菜”事件不断在新闻媒体上报道,尤其是2013年湖南“镉米”事件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恐慌,湖南大米销量严重受损,最严重的地方甚至有70%以上的大米加工企业停工,种植水稻的农民利益受到重创。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以及累积性和治理的艰难性,耕地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其治理难度很大,成本很高。因此,必须强化污染防控,控制污染物进入土壤。
2、土壤污染趋向多源性和复杂性,需实施综合防治之策
我国土壤污染正从常量污染物转向微量持久性毒害污染物;土壤污染从局部蔓延到大区域,从城市郊区延伸到乡村,从单一污染扩展到复合污染,从有毒有害污染发展至有毒有害污染与氮、磷营养污染的交叉,形成点源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或混合的态势。
从耕地土壤污染物来源看,包括四个方面:
(1)污水灌溉。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水灌溉区域调查统计显示64.8%的污水灌溉农田不同程度地受到了重金属污染。
(2)大气污染物沉降。进入大气中的各种污染物以降尘和酸雨等形式进入土壤,引起土壤污染。全国每年近12.2%的国土受到酸雨的影响;工矿周边区域和道路两侧的农田几乎每天都在接受着降尘的污染。
(3)无序堆放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大量无序堆放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中的有害物质会随着大气迁移、扩散、沉降、降水或地表径流等作用转化成有毒液体渗入土壤污染农田。
(4)不合理的农业生产过程。包括不合理地使用农药造成土壤污染,不合理地使用肥料造成土壤污染,不合理使用地膜造成土壤污染。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多源性和复杂性,采取单一的防治措施已难以成效,必须采取多源控制和综合治理之策
3、存在将污染土壤规模扩大化的现象,人们不应过度紧张
构成土壤污染的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土壤污染三要素),即有可识别的人为污染物,有可鉴别的污染物数量的增加,有现存(直接显露)或潜在(通过转化)的危害后果,三者缺一不可。但有学者认为,只要有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耕地土壤,不管污染物是否超标,即是否对农业产生危害,均可称之为污染土壤。如有材料显示“全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多达2000万公顷以上,受农药和其它化学品污染的农田约6000多万公顷”,两个数据相加为8000多万公顷,相当于当年全国耕地面积的63.5%。这一数字可能包括了有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的全部土壤,其中部分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并未超标,即只要不再继续增加污染物,就不会对农业造成危害。另外,重金属是土壤的固有组分,普遍存在于土壤中,这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应一见到土壤中含有重金属就认为土壤受到了重金属的污染。当然,耕地土壤中一旦有了污染物,不管是否超标,都应该引起重视,都应该加强保护,避免污染物的进一步增多。另外,即使自然界本身造成的有害物质超标的土壤,也应纳入污染土壤之列,应严禁用于种植可食用农作物。
4、有机肥同样会造成耕地土壤的污染,应加强对有机肥质量的管控
人们普遍认为化肥是不安全的,而有机肥是安全的。实际上,不仅化肥存在三个方面的污染问题,有机肥同样会造成耕地土壤的污染。农村自家粗制的农家肥,有的因掺入含毒生活垃圾(包括电子产品废弃物),或含重金属的湖塘底泥,或含有重金属的畜禽粪便而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质。另外,部分商品有机肥也存在个别重金属超标问题。为此,应强化对有机肥的管控。
5、土壤环境的“优劣”具有特定性,调整受到污染的耕地利用方式有时更为有效
人们往往一谈到土壤污染首先想到的是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治理。实际上,土壤环境的“优劣”是针对“特定需要”的,对某种需要而言为“劣质”的土壤环境,可能可以用于另外的需求。城市用地、工业用地、畜牧用地、水产养殖用地、林业与花卉苗木用地和农作物用地对土壤环境的要求不同,所以在评价土壤是否受到污染,或是否有毒时,要看它的用途。如受到某些重金属污染的水田不能再种植水稻,但可以种植玉米等旱粮作物;受到某些重金属污染的耕地不能再继续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等可食性农产品的种植,但可以种植绿化植物或其他非食用性工业原料作物。当然,在选择非食用性工业原料时,必须考虑它们在后续可能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如何对待受到污染的土壤?有时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治理;但有时对于受到污染的耕地进行利用方式的调整更为有效。
(作者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