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环境规划院消息,近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提出了七大工作任务和五大保障措施。七大任务包括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和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五大保障措施包括强化政府主导、完善政策机制,推进土壤立法、健全标准体系,强化监管执法、推动公益诉讼,加强社会监管、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方案》提出,各级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要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实行定期调度督促。省政府还将与17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