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公布。《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0%左右。
《方案》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我省将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今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山东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
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应当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