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公布。方案明确,加强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的论证和审批管理,严禁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新建化工、制药等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的工业企业。
方案提出,各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于2017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应向社会公布。
针对拟开发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和游乐场等建设用地,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2017年10月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根据污染地块规划用途,有序推进原北京焦化厂、首钢主厂区等重点区域治理修复。
加强农药包装、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大兴、通州、顺义等蔬菜生产重点区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2018年底前,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根据土壤环境调查和监测结果,定期公布土壤环境状况信息。
防治任务明确,2018年底前,重点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
防治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