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颁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土十条”)半年之后,广东终于有了“土十条”落地行动方案。日前,省政府官网正式发布《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广东“土十条”),以2018年、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四个阶段提出工作目标。其中,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省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火箭式的速度增长起来,随之而来的是粗放式发展带来的污染和负溢出效应,土壤污染就是其中之一。根据环保部数据,我国土壤污染总超标率达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土壤污染的众多来源中,重金属污染高居首位,不仅为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未经完全修复即转为建设用地还会严重影响在该处生活的人的健康安全,带来二次污染与伤害。土壤修复是个长期而复杂的问题,涉及土地防治、风险评估、修复活动和环境监管与再度投入使用,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土壤污染问题更为复杂,尤其珠三角地区,大量的工厂搬迁后留下的都是污染场地,若不进行恰当修复,对民众的健康生活甚至生命安全都有着严重影响。
铅中毒的儿童、镉超标的大米、汞污染的水源和带着毒地争议的高档住宅项目,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公众脆弱的神经,对土壤污染的关注亦日益增多。去年开始,诸多迹象均显示出决策层对土壤修复的重视。财政部的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将原重金属治理专项改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预算额90.89亿元,是2015年的近2.5倍;2016年6月,国家“土十条”出台,“治土”有了里程碑式的条例,这一年成为了中国土壤修复元年。
由于地区之间土壤、环境和经济条件差异很大,“土十条”需要因地制宜。对比全国的“土十条”,广东的版本不仅增加了2018年的短期目标,对于重点监管行业也有不同侧重,并针对珠三角地区工业发达和污染地块密集的特点,提出了部分城市开展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等措施。此外还设置了一个相对较高的具体目标,譬如,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指标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在2020年和2030年分别达到90%和95%。为确保这一目标,又提出“三备案,一公开”的土壤环境监管要求,即规定污染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编制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进行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三个环节,相关报告或结果报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备案,其中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然而,这些措施是否能落到实处,进行有效的土壤修复,还需要直面治理土壤污染的决心与更细致的可操作细则。不能在污染地块尚未修复之时就予以拍卖甚至开工,或者虽已着手修复也不等完成就建楼,否则即便开发商坚称“手续齐全”、“已通过审批”,流程没有瑕疵是否可以等同于土地得到修复对人体无健康隐患,也实在需要打个问号。
英国的土壤修复时间一般是5-10年,其后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而中国大部分修复时间只有半年到一年。在房地产的疯狂扩张和土地财政的绑架之下,开发商等不及,而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得以有效修复,本来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即使完成成本也很高,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会有诸如通过忽略有机污染物为环评“偷工减料”,从而助力开发商“合法”开发的现象,公众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
提高土壤修复水平当然是努力的方向,但修复技术再高也有上限,且不说目前中国的修复技术有待提升,有些大自然的复原只能交给时间,并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有专家建议,对污染地块进行科学评估,作为绿化用地储备并由政府主导修复,待安全后再进行二次开发,如此方能保障修复成果。开发商当然会觉得来不及或嫌成本高,但政府需要守住底线,没有什么比公众生命健康更重要。在确立高目标之后,首先要尊重土壤污染修复规律,正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与长期性,不该成为房地产疯狂之下的“走过场”,而应将其视为一个关乎生命和未来的严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