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欧盟成员国中最早就土壤保护进行立法的国家之一,于1970年就着手起草了《土壤保护法》。政府还设立了“土壤修复”目标值和干预值。目标值表示低于或处于这个水平的土壤具备人类、植物和动物生命所需的全部功能特征,土壤质量是可持续的。干预值表示超过这个水平的土壤,其具备的人类、植物和动物生命所需的功能特征已经被严重破坏或受到严重威胁,必须接受强制干预。荷兰所有受污染的土壤中,90%的土壤纳入了可持续管理。荷兰制定的土壤干预值实用性强,在欧洲影响极大,早期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家的土壤治理都采用了荷兰干预值作为评估标准或者修复目标。
国土面积仅有4.5万平方公里的荷兰每年要花费4亿欧元用于近2000个污染场地的治理,其“土壤污染修复”技术也日趋成熟,目前主要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两大类。原位修复是指在不挖土、运土情况下,或采用直流电对重金属等污染物进行提取和处理,或采用交流电来加热土壤和地下水,增强土壤菌活力,使难溶污染物迅速溶解或汽化,或通过向被污染土壤内层注入强氧化剂,使有机污染物与强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水、二氧化碳等无毒无害物质,直接修复受污染的土壤。这些方法适用于建筑物下方、人口密集地、医院等敏感区域等特殊场所。
异位修复是将受污染土壤挖出后转移至临时场所,用热处理、清洗、生物处理、固化处理和填埋等化学和物理方法进行治理,可应用到任何土壤类型。荷兰不提倡填埋处理,填埋处理只适用于处理成本高、技术上难以处理的土壤,而且还要征收每吨17欧元的税。因此,荷兰土壤修复更多的是采用热脱附、清洗等处理技术。
集约型园艺产业给荷兰带来了“欧洲花园”的美誉,也伴生了土壤和水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