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外毒地事件激起民众“毒地焦虑”的当下,地方对毒地信息应主动公开,而非被动回应。
据报道,近日,四川资阳市某知名商业中心为毒地的文章在网络上风传,文章称,该地块曾存放含多氯联苯电容器致土壤污染,但资阳市环保局否认这一说法,表示将对所涉土地委托权威机构重新开展环境监测。而就在这两天,广州市一“毒地”没有修复验收楼盘即开卖的消息,也被炒得沸沸扬扬。
虽说在民众和媒体的追问下,资阳和广州都公开了相关“毒地”修复的具体信息,也对公众所担忧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回应,但这种倒逼下的信息公开犹如挤牙膏,很难纾解公众被常外毒地事件牵出的“毒地焦虑”。
应看到,中国近几十年的高速城市化之下,大量企业搬迁后的污染场地被用于商业开发或住宅用地。但是,哪些开发项目建于曾经的“毒地”之上,公众基本毫不知情,政府的网站上搜不到这些信息,开发商的宣传中也本能地回避这点。也因如此,许多人居住很多年后,才知道用尽一生积蓄买的房子,竟建在“毒地”之上。
毒地信息与公众健康生命攸关,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这样的信息应当属于“主动公开”的范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包括“大、中城市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也就是说,每个地方有多少块毒地,位置分别在何处,每块毒地的污染物清单,相关环评报告和治理方案,治理后的验收以及监测情况,所有这些信息都应在环保部门网站上辟出专门栏目一一刊登,供公众检索查询。
这样的信息公开,效果是多方面的:首先使得大量隐蔽的毒地得以现形。要知道,虽然毒地遍地开花,但许多地方政府对所辖地区的毒地台账仍是糊涂账。许多污染企业搬迁早,那时候要么根本没有毒地修复一说,要么修复走个过场,那些毒地也往往处于隐蔽状态。对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地方政府自然不愿意去碰,导致埋下炸弹。如果强制公开这些毒地信息,很多地方可能无法再回避这一问题。
其二,公开之后,毒地的修复将难以再黑箱操作,让公众监督有的放矢。当毒地修复的每个细节、每个责任主体都公开透明,包括用换土和覆膜等成本较低的方式进行神速修复,把毒地被更换的污染土壤运送到砖瓦厂,不经过任何处理烧制成砖瓦用于建房之类的违规做法,恐将难有容身之地。
一块土地之所以成为毒地,就是因为它存在太多无人知晓的内幕,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时下正处在毒地曝光密集期,对各地而言,公开毒地信息别再靠倒逼和“挤牙膏”了,尽快变公众追问为政府主动公开,是毒地治理的前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