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已于近日获得国家环境咨询委和环保科技委专家组首肯,正在根据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第一财经日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下称“土壤行动计划”)已于近日获得国家环境咨询委和环保科技委(简称“两委”)专家组首肯,正在根据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完善。
据专家组透露,该土壤行动计划立足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实际,针对“镉米”事件、“毒地”开发等关系百姓民生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及其治理呼声,系统设计了到2017年的总体要求、行动目标、考核指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资金机制和有关政策措施具有创新性。
根据国务院去年初确定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
在各类环境要素中,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大量水、气污染陆续转化为土壤污染,损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等特征,其对人类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
近年来,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环境保护部土壤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5000万亩左右。受污染的重点区域,都是过去经济发展比较快、工业比较发达的东中部地区,包括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湖南等地。
环保部2006~2010年组织开展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局部或区域性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现象。工业“三废”排放、各种农用化学品使用、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进入土壤、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长期累积,致使局部地区土壤污染负荷不断加大。
在对我国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发现,有3.6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12.1%。
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
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教授秦明周等人的研究发现,开封市黄河滩区土壤汞(Hg)的潜在生态风险达到强烈水平,铅(Pb)在重金属综合潜在生态风险的贡献率高达50.5%。
研究显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资金需求巨大,如荷兰2000-2009年土壤污染修复成本为3.35亿欧元年,其中政府投入为1.6亿欧元年。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工,基本上是1∶10∶100的关系。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日前表示,国家每年将拿出几百个亿,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严重超采综合治理的试点。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也表示,“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的资金量非常大,至少需要上万亿、几十万亿的投入才行。”
“资金、法律、技术,是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三大难题。”庄国泰说。
庄国泰介绍,目前,环保部正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并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也催生了土壤修复业的发展。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介绍,我国土壤修复业经历5年多的发展,完成了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在资本市场确立了相应的“土壤修复板块”。
据中国环境修复网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我国修复从业单位总数达到311家,当年新增99家。
高胜达指出,修复意愿不足、标准体系不健全、资金来源有限、责任难以确定、没有准入机制、管理程序不清晰,这是目前土壤修复业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确定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提出,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