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售卖又出新规定,不仅是农药经销商们受到较大的影响,而且不少手里还有农药存货的经销商更是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新规将在8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规定主要是针对定点销售的农药颁布的,明确要求只有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才能进行销售,而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农药除外)的经营点是无法销售这些产品的,而且违法者将按照无证经营进行处理。
规定一出,不少经销商急忙去办理经营许可证,而与此同时,还有不少农民朋友也是慌了神儿。因为,此次规定中明确表示有32种限制使用农药仅有22种施行定点经营,这些限制性农药多为高毒、高残留产品,使用不当的话会对人体、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为了避免这些农药带来的危害,要求定点经销商必须为这些农药在店铺里安排单独的专柜进行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识,其密闭性和安全性也要受到农业部门的审查监督。
新规一出,不少经销商都开始尝试申请定点销售,但是国家规定的数量有限,很多地方都是两三个镇才能有一个定点销售的名额。但对于不少农药需求量大的地方而言,很多零售店在新规出之前就或多或少有一些限制性农药存货。所以,面对新规的颁布,截止期也越来越近,没有取得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店铺将面临着去库存的难题。
根据规定,如果不及时进行存货处理,又未取得定点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将按照无证经营进行处理,不仅会得到政府的惩罚,而且还会有一定数额的罚款,更严重的情况还可能会遭遇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为了帮助这些还有存货的经营者尽快处理掉这些存货,相关政府部门也有相应的对策,允许销售不掉的农药产品由上游厂家回收,当然,这种办法存在一定的难度。经营商也可以将这些农药转卖给具有销售资格的农药经营点。因为农药经营点的减少并不代表着农药使用量的减少,很多农户难以即刻就改变使用习惯,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地区。所以,要想顺利完成此次定点经营法规提出的要求,还需要循序渐进,一步步转变农户的观点,并从根本上帮助经销商的实际问题,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经销商和农户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