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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改革新模式让农民年收入增2.4万
2015-01-2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确权登记实际土地规模大增

  2013年10月底,安徽省发布了《安徽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安徽启动第二次土地改革,响应中央政府有关农村土地改革的各项措施,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适应当地三农发展新形势。

  《意见》指出,安徽省将先行在涡阳县、颍泉区、临泉县、烈山区、埇桥区、怀远县、凤台县、庐江县、凤阳县、含山县、无为县、宣州区、青阳县、铜陵县、潜山县、金寨县、金安区、黟县、广德县、宿松县等20个县(区)开展改革试点。

  作为省会合肥下属县的肥西县,并不在安徽20个试点县当中,按照安徽省政策规定,不在20个试点县当中的,可以选取一个乡镇进行试点。但肥西县为了尽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的进程,选取了4个乡镇。肥西县农委李主任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肥西县目前有12个乡镇,拿出了4个乡镇进行试点,现在测绘阶段都已经全部结束。之所以拿出4个乡镇进行试点,就是想加速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目标是在3年时间内对全县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新民社区的官亭镇是试点乡镇之一,为了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新民社区同时也进行了整村推进工作,全社区的土地进行了平整。对此,肥西县官亭镇农经站长缪会生说,“以前新民社区的地税面积是4400多亩,经过确权登记之后,达到10400亩,实际土地规模大幅增加。”

  李主任说,土地经过确权和平整之后,采用对土地进行确权确股不确地,定量不定位的办法,化解了土地确权之后如何划分的难题,“我们成立了股份合作社,按照一亩地一股进行入股”。

  入股分红提高农民收入

  除了工商注册与全国其他股份合作社不一样之外,新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还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消除了农民的风险,李主任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其他地方的合作社是风险共担,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那么股份要承担风险。但是我们这个合作社是保底分红,这就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农民的租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之下,根据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行分红。”

  根据肥西县农委提供的材料,参与新民土地合作社流转的企业有5家,分别是安徽三江园林苗木公司,流转了1342亩,金新农林苗木公司流转2862亩,安徽万利生态园林景观公司流转了4042亩,合肥人杰物流公司流转了1200亩和安徽晟源农业科技公司流转了495亩。这些企业自2013年11月进入,至今已运作1年多。

  对此,缪家权说,“我们确定了550元一亩的租金,这个租金是每年必须支付给农民的,分红再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来决定,而且租金是每三年上涨7%。如果市场粮食价格上浮很高,那么租金价格还可以上调。这个租金是保底租金,参与流转的企业,无论经营好坏,租金都必须提前支付到农民手上。而且合同里还规定,如果参与流转的企业经营情况好,那么参与流转的农民就会得到分红。”

  不过,缪会生对记者说,“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要分红的,但是我们刚刚起步,也在探索当中,分红的情况还要看企业的经营情况来定,按照目前五家公司的情况来看,今年底股东应该就会拿到分红。”

  除了确保农民土地的租金收入,以及分红之外,在缪家权看来,参与流转的企业对社区农民最大的好处,就是解决了大量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他说,目前整个社区有2300人左右,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流转的企业来了之后,现在每天都需要200到300人的农民干活,这个用工量非常大,“这300人大部分都是外出无法就业的,并且是50岁以上的老人。”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成立这个服务机构方便了双方。因为企业用工量较大,土地股份合作社还成立了第三方劳务公司,农民要想到公司上班,就到合作社的劳务公司进行登记,参与流转的企业想要用工,就给劳务公司打电话,由劳务公司进行派遣。

  农民年收入增2.4万元

  缪家权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现在这些人每天的收入在80~100元左右,有带着小组干的,一天能拿到200~300元,这大大提高了当地农民的收入,所以现在农民积极性都非常高。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在家种地收入每年收入在6000元,土地入股合作社之后,每年可以达到1万元,每年在流转企业的打工收入大概在2万元,这就意味着相比之前在家种地,收入增加了2.4万元,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大幅度的。”

  由于收入增加,新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也吸引了此前外出打工的农民返乡,同时也还吸引了周边村民的就业,“我就是之前在外打工回来的,承包了供水和树苗的打理,这比我以前在外面就业收入还多一些。”缪家权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对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前景,缪会生说,“下一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现在有两个村在准备阶段。”

  对此,南京财经大学张健教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安徽这种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方式,好处在于保证土地租金的前提之下还有浮动的分红收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对合作社进行工商注册,降低了土地流转的风险;参与流转的企业用工量较大,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三个利好条件叠加的一种新模式,值得推广和借鉴。”

  土流网CEO伍勇表示,“合肥这种模式值得推广。因为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更加集约化,只要股权明晰,这种股份合作社是非常好的土地流转形式,降低了风险,并且增加农民收入,完全是农民受益,这种模式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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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年收入 农民 模式 土地 改革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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