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日前调整《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根据调整后的《测评办法》,该省88个县市区的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将在原来“经济强县、非经济强县”2个类别的基础上,增加“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类别,并对这10个县取消GDP考核,考核重点转移到居民收入增长、现代高效农业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这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关岭、紫云、赫章、江口、望谟、册亨、剑河、雷山、荔波和三都,均地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具备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条件。据了解,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农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财政与金融、投资与消费、科技与人才、就业与收入、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等8个类别,共33项。其中生态环境一项的权重为20%,较经济强县、非经济强县高10个百分点。
考核内容的变革对经济发展方向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表示,要通过调整综合测评体系,引导干部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生产总值,追求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和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
作为此次考核调整对象的册亨县县长邓启鹏认为,取消GDP考核,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自身生态资源优势,抓好生态经济、旅游产业发展,从而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资源优势,走一条可持续的循环发展路子。
这是继去年底修改《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后,贵州再一次对《市县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办法》作出的重大调整。在去年颁布的《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中,该省降低了GDP在测评中所占的权重,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等方面的14项指标。
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明确提出,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考核。据了解,此前国内已有70余个县取消了GDP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