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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农妇张海新和她的山寨“政府”
2014-09-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山寨“政府”升级

  数名大学生分别向三个“集体经济组织人民政府”求职

  对张海新反映的村土地被侵占等情况,文渠乡政府拒绝做出任何解释。一份发自南阳市农业局2011年11月所做的调查报告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文渠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部发放到各村,但蒋庄村在发放过程中,村干部把领回去的权证没有及时发放,随意搁置以至于丢失。

  而时任村干部吴振德称,村里根本没有领取过农户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更不存在丢失一说。张海新在这份报告的复印件下面写了一行字,“南阳市以此非法的文件报结……”2012年1月10日,领到这份报告后,张海新加大了上访力度。在看守所的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刘书庆详细统计了张海新上访过的部门及有关人员:

  “在文渠乡她找过书记、乡长、人大主席、民政所、农业发展中心、司法所、土地办;在邓州市她找过书记、市长、农业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公安局、人大,而且其中多数部门都去了多次;在南阳市她找过农业局办公室、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南阳市法院;在郑州她找过河南省信访局、妇联、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农业厅;在北京她找过中纪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中组部、民政部、信访总局、纪检监察部、渎职调查中心、建设部、最高法、最高检”。

  这些上访材料,都在张海新被抓捕时查抄,大部分上访经历都无文书对应。据她的“对头”吴振德证实,张海新因为进京上访,曾被截访人员带回文渠乡,“带回来一次7000块钱,都得村里掏钱。”

  据王良双讲,张海新多次告诉她,从2012年下半年起,她已经基本放弃上访,“她说上访没一点用。”

  最先向张海新取经的,是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马香兰。2012年4月,廖寨村委会联合开发商,在廖寨村启动强拆,要在村外的湍河边建立新社区,遭到部分村民抵制,马香兰在34户村民推许下,成为维权代表。2012年12月14日,马香兰本家婶子王玉新在老房子被强拆后服毒自杀,马香兰目睹了婶子抢救无效的全过程。

  与张海新认识后,马香兰开始按照她的指点,在廖寨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马香兰夫妇和其他三名村民,经选举被“任命”为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5人代表。他们开始收取村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书等,想通过张海新为土地确权。

  在马香兰之后,2013年7月9日,邓州市高集乡李岗村孔营组的王良双等人,也跟张海新碰了头,马上就着手成立集体经济组织。

  王良双所在的孔营组,和附近几个村子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被邓州市引丹局强征了两千多亩地用来蓄水建水库。他们四处上访,一直没有见到任何可以证明征地合法的手续。从2012年开始,有多名村民在施工现场被打伤。

  王良双从村民小组长成了维权带头人。去年3月6日,他因为上访而被邓州市政府“训诫”22天,写了一份保证后被释放,但内心更加郁愤。张海新给了他希望。

  2013年7月16日,王良双带着举报材料到邓州市检察院上访,这些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封面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检察院信访办不接这个材料,让张海新很生气,过了不久,她就有了邓州市政府和检察院的印章,说是在上级备过案。”

  从2013年9月底,张海新又开始招聘。数位大学生分别向文渠乡蒋庄、汲滩镇廖寨和高集乡李岗的三个“集体经济组织人民政府”求职。他们中有大专生,也有本科生,有一名女生学的是会计,还有一名学的是助产。

  一位曾投过简历的女生告诉南都记者,她是经人推荐写的申请书,事实上她并不清楚张海新在干什么。从新郑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毕业后,她在老家邓州几乎找不到工作。

  张海新所规定的“组织”只有一条“一票否决制”:5人代表小组只要一人不同意,决议便无法通过。组织内的农户只要一户反对,决议也不通过。

  到2013年10月22日,张海新的“任命”开始升级,在数份抬头为“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公文”中,马香兰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廖华敏成为“汲滩镇政府一把手”,汲滩镇孙庄村女大学生孙某成为“汲滩镇财务主抓”,三份任命公告上,都盖着一个“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印。

  同一天,高集乡李岗村的几名村民代表,也被任命相同的职务,王良双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按照张海新规定,“人民代表”是所在乡镇最有权的人。因此,王良双和马香兰成了张海新的同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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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府 山寨 张海 农妇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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