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上述原村集体所占土地在出让后将在事实上转变为国有用地。对此,深圳市规土委土地利用处处长陈军军向媒体表示,上述两规定对盘活农地将起到关键作用,若得以实施,“农地入市”渠道将从已试行的工业用地,拓宽到安居型商品房和机构养老设施等民生领域。
陈军军透露,起草部门还正在探索“农地”未来进入医院、学校等民生领域,这将是深圳“土改”的重大举措。陈军军表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加快落实土地的盘活政策,增加有效的土地供给,同时让国家与农民个人通过合法公开透明的方式“共享收益”。
深圳土改溯源
深圳一直在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1987年这里敲出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开创土地市场化交易先河,此后又率先探索统征统转的“征转分离”用地模式。经1992年原特区内统征和2004年的城市化转地后,深圳整体性将市规划区内城中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由此成为中国第一个辖区土地全部国有化的城市。
然而,由于深圳土地昂贵,上述1992年和2004年两次土地统征遭到实际控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抵制,征地拆迁手续始终未真正完成,土地仍由“城中村”经营,深圳政府委婉称其为“合法外用地”。
201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全市土地总面积1991.71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916.1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917.77平方公里,未利用地157.77平方公里。这其中,原村集体共占用约390平方公里建设土地,占全市建设用地42%,其中仅有四分之一(95平方公里)为合法用地。这意味着,超过全深圳用地总量三分之一的原农村集体土地和被定性为“违法违建”的占地无法进入市场流转。
周其仁带领的北大国发院课题组撰写报告称,尽管政府拥有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但实际中却难以行使;原村民虽在事实上享有着用益物权,但不能堂堂正正地从事合法开发与再开发,常因此错失市场机会。尽管“违法建筑”可以避税,但这点“好处”似乎也难抵时时遭受“查违”、“拆违”的巨大风险。这就使深圳陷入了“政府拿不走、村民用不好、市场难作为”的困境,深圳市政府、原村民集体,乃至整个市场都不是赢家。
同时,据财新记者在深圳国土部门的了解,2011年至2020年未来10年里,深圳实际可用的新增建设用地仅42平方公里,且多为零星、分散地块。深圳面临无新增用地可供的困境。如何将“合法外用地”纳入合法框架,成为改革重心。
2012年5月,深圳土改开始破局,《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联合批复,掀起了对这近400平方公里“原农村集体组织占地”的全面清理。
随后的2013年1月,作为首批细化实施方案的“1+6”文件公布,首次提出允许深圳市区原村集体拥有的工业用地入市流转。
根据“1+6”文件,原村集体实际占用的工业用地入市亦有两种收益分配方式可选:一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村集体;二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原村集体获得30%,并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2013年12月深圳首块原农村集体用地上市,位于宝安凤凰社区的A217-0315宗地以底价1.16亿元拍出,出让收益由凤凰社区和深圳市国土基金三七分成,成交后凤凰社区还将继续持有总建筑面积约20%的物业专用于产业配套,这采取的正是上述第二种收益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