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安荣水往文军的卡上打了6000元钱后,从站前旅馆拿回了这些东西。
拿到钱的文军很高兴,7月17日清早回到了老家。不料,仅过了几个小时,临澧县公安局民警便找上门来了,说文军敲诈了5万块钱,被网上追逃。当天上午,文军被公安带走。
2013年7月29日,文军被批准逮捕。
敲诈勒索罪变盗窃罪,一审3年缓刑4年
安荣水否认拖欠文军的工资。他说,文军一开始找他要5万元,后来谈到6000元,这是敲诈,遂向警方报案。
清河县公安局最初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文军刑拘,案件移交给清河县检察院后,检方变换了罪名,指控文军犯盗窃罪。北京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解释,这意味着检察院不认可公安指控的罪名。
这起看上去并不复杂的案件,经历了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清河县公安局就文军拿走物品的价值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被鉴定物品除了文军拿走的那4样东西,还出现了“液压油、液压油滤芯、更换液压油工时费”,总共价值97100元。
文军在自述材料中说,拿到工资的那天晚上,安荣水发信息说要追杀他,他于是打电话给安荣水,表示如果遭追杀,就往泵车液压油箱里掺沙子。
田家明说,文军只是一时气话,不料公安把液压油也算作了被文军拿走的东西。不过,法院最后没有认定液压油等属于被盗物品。
文军家人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曾在今年正月初三讨论过要不要给文军请律师,一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亲戚说,事情不大,关了这么几个月应该已经判了,如果无罪应该人快出来了。田家明信了这位亲戚的话,没有给文军请律师。
2014年3月底的一天,正在东莞打工的田家明突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文军告诉他,已经开完庭了,还没有宣判,刑期可能是3年,缓刑4年。
一审判决书证实了他的猜测,法院认为文军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
文军的辩护人、湖南远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道梅说,盗窃罪的前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法院的判决书先是认为,“文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随后,又认为文军“犯罪动机是为了讨还工资,而不是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