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讨薪变成犯罪勒索。大部分农民工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容易触犯法律走向极端。
因为对老板安荣水结算的工资不满,常德临澧“80后”农民工文军一怒之下将老板的泵车遥控器藏了起来。直到次日,安荣水打了6000元钱给文军,文军这才将藏遥控器的地点告诉安荣水。
拿到钱的文军很快就回到了临澧老家,但他没有想到,公安找上门来了,文军以敲诈勒索罪被刑拘。
检察院并不认为文军构成敲诈勒索罪,他们将罪名换成盗窃罪,并得到法院支持,文军一审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文军不服,他委托律师提出上诉。上诉后,文军再次被公安抓走。
为了6000元工资,他藏起老板的车钥匙
临澧县陈二乡粟家村,一座已被“削掉”一半的破旧瓦房前,一位80多岁的老人正在用谷子喂鸡,旁边7岁小女孩自顾自地玩着。
这里是文军的老家,老人是文军的奶奶,小女孩则是他的女儿。她们俩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早些年,文军一直在东莞一带打工,直到结识了山东省高唐县吉兴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安荣水。2013年3月25日,文军去了安荣水在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的项目处打工,负责操作水泥泵车。“北方的工资比南方高,还管吃管住。”文军的父亲田家明说。
文军自述的材料中说,他与安荣水之间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协议。双方通过口头约定,每月工资6500元,另外还有500元生活费。
在清河县工作了一段时间,文军发现,找老板要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干到6月份没发过一次工资,要用钱的时候跟安荣水借支。我因家中急需用钱,向他预支工资7000元,他不肯,最后给我预付工资4000元。”文军说。
6月7日,文军回家一趟后返回清河县的工地,但他发现老板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总觉得不像以前了。”6月12日,文军提出辞职,理由是老板工资发得不及时。
7月12日,文军从清河县赶到高唐县安荣水的办公室结算工资。在文军的计算中,扣除一次事故中赔偿的3700元,安荣水还应支付8900元。安荣水并不这么认为,他只给了文军2400元。
文军气不过,他一怒之下打车返回清河县,拿走了一辆泵车的工作遥控器和信号接收器,以及另外一辆泵车的工作遥控器和车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