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业正驶入市场化发展的快车道。据了解,目前前10强种子企业年研发投入近6亿元,占其销售收入的6%以上。5月20日,在农业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指出,目前正在推进种业体制深化改革、增强种业发展活力的措施。种业改革要坚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技术创新主体、成果转化主体和服务农民主体。
“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到2020年前50家种子企业的集中度要达到60%以上。”5月20日,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该部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示。
余欣荣介绍,随着企业兼并重组加快,中国种子企业总量由三年前的87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5200多家,减幅达40%;销售额过亿元企业119家,增幅30%;前50强企业销售额已占全国30%以上。目标是到2020年,前50强企业的集中度要达到60%以上。
发布会还透露,目前,中国前10强种子企业年研发投入近6亿元,占其销售收入的6%以上,企业申请新品种权的数量超过科研教学单位。
为推动科研体制改革,余欣荣称,要引导公益性科研单位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快科研单位与所办种子企业“脱钩”。要改变种业科研主要在科研院校的状况,余欣荣认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同时,推动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有序流动。
5月19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也在《人民日报》撰文称,中国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水平总体不高,种子企业的科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弱,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因此,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打造现代种业集团,改变过去课题组制、“小作坊式”传统育种方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工厂化”运作的现代商业化育种体系。
对此,韩长赋认为,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基金引导作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种业集团。
韩长赋强调,要打破地方封锁,清理废除任何阻碍外地种子进入本地市场的规定和做法,为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市场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种子生产经营等微观领域直接干预,推行负面清单等管理方式。(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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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政策激励种业 农业部推“负面清单”
中国种业正驶入市场化发展的快车道。
5月20日,在农业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指出,目前正在推进种业体制深化改革、增强种业发展活力的措施。种业改革要坚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技术创新主体、成果转化主体和服务农民主体。
余欣荣在会上透露,为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农业部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辟了品种审定绿色通道,鼓励企业整合并购转企的科研机构及其资源,同时,中央和地方围绕种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政策。
5月18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要营造良好的种业市场发展环境,需要减少政府对种子生产经营等微观领域的直接干预,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等管理方式。
中国粮用中国种
余欣荣表示,我国每年推广使用农作物主要品种约5000个,自育品种占主导地位,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其中水稻、小麦、大豆、油菜等几乎全部为我国自主选育品种,85%以上种植的玉米和蔬菜是我们自己的品种。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透露,“国内的品种选育步伐也加快了,比如番茄占60%,过去是100%国外公司的品种,这些年我们选育的品种的市场份额逐渐加大。”
据了解,目前种子企业总量已由3年前的8700多家减少到5200多家,减少了40%,而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106家,增幅近2倍;销售额过亿元企业119家,增幅30%;前50强种子企业销售额已占全国30%以上。来自企业数量和市场的数据说明,这也意味着种子企业的兼并重组在不断加快,而种子研发、生产的集中度得到了提升。
在提升种业技术水平的进程中,种子企业的投入也在加大。据了解,目前前10强种子企业年研发投入近6亿元,占其销售收入的6%以上。2013年企业自育品种已占到国审品种玉米、水稻品种的50%和47%,企业申请新品种权的数量已经超过科研教学单位。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种子行业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但要求研发投入较多,这就要求种子企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才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研发投入。
种子企业获激励
种业体制的深化改革推行半年多来,针对种子企业的激励政策频繁推出。
去年底下发的《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要把商业化育种工作推向市场,交由企业来做,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
“将加大政策和项目扶持力度,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余欣荣表示,要鼓励企业整合并购转企的科研机构及其资源,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引导骨干企业联合或与科研单位合作,构建科研育种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优势种子企业 “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同时,中央和地方围绕种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政策。
另外,农业部还将出台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和保险政策,引导种子企业加快制种基地土地流转或与制种大户、合作社合作。
“过去育种的主要力量是获得财政支持的科研单位,在其繁育出种子之后,再由国有的种子公司向农民推广”,李国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但是这种体制最大的弊端就是效率不高,科研单位可能通过研究论证,有大量的新品种,但是种子真正接触到实际生产当中去并不受农民欢迎,而外国的种业则是以企业为主体,研发、繁育、推广一体,直接面向农业生产,对接农民需求。”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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