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郑州的一处村庄,2013 年12 月20 日,这里拆得只剩下一棵百年老树。(CFP/图)
王世渝:“信托是最好的方法”
益阳建立的是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信托平台。借由信托制度,土地三权分离——耕地、山地等土地所有权仍然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权属于村民,经营权则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流转到信托公司,由公司代为打理,出租给“大户”。但在益阳,没有商业信托愿意做,当地政府自行成立了一家信托公司。
就在李昌平开始在郝堂村的乡村试验一年后,2010年7月,王世渝设计的土地流转信托方案终于在湖南省益阳市草尾镇找到了试验场。
王世渝力挺资本下乡。他认为这样“知识和技术才会去农村,才能带去新的种植、经营和管理模式”。而资本下乡,瓶颈在土地制度。解决土地问题,相比订单农业、土地租赁、土地入股这类传统模式,“信托是最好的方法”。
此时,王世渝带着他构想的试验方案已经奔走了三年,“很多地方找我要,我也到处送,但一直都没有下文”。
此前唯一算是有回响的是重庆。当时重庆在搞统筹城乡试点,一个区的副区长拿走了王世渝的信托流转方案。很久之后,王得知,当初这个副区长的确采纳了他的方案,但是将流转来的土地低价转让给亲戚朋友,变相做房地产,从中寻租。
直到2008年,“把土地流转当做牛鼻子来抓”的时任益阳市委书记马勇真正对王世渝的方案发生了兴趣。从2003年左右开始,地处洞庭湖冲积平原的农业大市益阳就开始推进土地流转,但大多处于自发流转的状态,流转不成片、租期短、不稳定。
“去哪里找信托?”马勇问王世渝。益阳市政府的研究人员曾经找到湖南当地一家信托公司,当时的信托公司正痴迷于给房地产行业和地方融资平台输送资金,对方表示“不做土地流转信托”。
没有商业信托公司愿意做,于是草尾镇政府“打着政策擦边球”,独资200万成立了一个信托流转平台——沅江市香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这个方案于是成为“益阳模式”的雏形。
借由信托制度,土地三权分离——耕地、山地等土地所有权仍然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权属于村民,经营权则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流转到信托公司,由公司代为打理,出租给“大户”——镇上管承租的农业企业叫“大户”。当然信托公司要求,流转时必须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土地必须成片。租期大约为8-10年。
农民获得的回报是,每年每亩400-500斤稻谷,以国家晚籼稻的收购保护价格计算。2012年,每亩地租金大约为660元。“大户”需要在年初一次性付清500斤稻谷的租金,另外缴纳每亩10块的服务费——这是政府平台在土地流转中的唯一直接收入。
信托公司作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机构,负责遴选“优质大户”。比如,目前的选择标准倾向于那些在全国各大农贸市场有固定窗口的“大户”。
大户入驻前,信托公司会先浇盆冷水:“农业不是暴利行业,做好连续亏损三年的准备。”
“一旦出问题,就会是群体性事件。”草尾镇党委副书记李迎辉说。2012年草尾信托公司发现一家山东“大户”拖欠村民两个月的工资,很快便解除了合约。
到现在,整个益阳大约一半的耕地发生了流转,其中约1/6通过信托平台。而在最早开始试点的沅江市草尾镇,通过信托形式流转的土地已经占所有流转面积的一半。
按照王世渝最早预期的那样,农民对外来资本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增收,是最直接的红利。
“但愿大户都能赚钱,现在就担心大户不要我们的土地。”52岁的乐园村村民李平国在家门口一边种着蔬菜一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他是湖南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名雇工。他所在的乐园村95%以上的耕地被8家大户租用,大地公司经营着其中的1350亩。
土地流转之后,李平国的角色发生着变化:从农民变成了产业工人。
过去,李平国一家三口耕作4亩地,一年结余2000块钱。土地流转后,他们一家的收入是:4亩地的租金2000多块,两口子给大地公司的打工收入共4万块,加起来是原来的20倍。
作为最早开始信托流转试点的村庄,乐园村人均年收入1.5万元,高于沅江市平均水平近一半。
“大户”同样积极。在益阳,54个大户从政府信托平台处租地面积平均近800亩,大部分种植粮食蔬菜、花卉苗木。其中16个大户来自广西、山东等外省,租地面积基本在1000亩以上。
这些“外省大户”曾经“到处找过地方”。尽管直接从农户手中租地,租金基本不超过每亩400块,比从信托公司拿地便宜1/3,但很难找到连片的土地,签合同一般只有3年,“不好投入”——即便同样在草尾镇,通过自发流转获得土地的大户,户均租地面积仅为一百多亩,不到信托方式流转的两成。
在政府平台被引入之前,原子化的农民好像一盘散沙。农民和“大户”之间直接签订的“契约”,脆弱得随时可以被任何一方撕毁。
2008年,乐园村一百多户村民,将土地流转给一个外地老板。土地分散,加之赶上天灾,老板跑路时还欠村民6000元工钱。而大地公司董事长李卫兵2003年曾在一个村子跟农民租了200亩地种花卉苗木,收成不错,结果农民看着眼红,租期未到就闹着要涨价,或者收回土地自己干。
“中部地区不是很发达,在市场机制不是很健全、老百姓观念不是很跟得上的时候,政府还是应该用公信力培育市场。”李迎辉说。
政府自然乐见其成。土地信托流转一下解决了三个棘手的问题:谁来种地、人往哪去,以及钱从哪出。
大地公司入驻乐园村后的三年里,投入近1000万修建大棚、道路、电力、渠道等设施。李迎辉说,这是乡镇本级财政“无论如何都负担不起的”。草尾镇2013年镇本级收3200万,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后,仅结余四五十万。
益阳建立的是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信托平台,引来无数地方政府争相拜访。后来的另一个著名试点——福建“沙县模式”——亦脱胎于此。
不过,王世渝认为,益阳模式还处于“试验阶段”,“很多地方还不成熟”。如果要复制推广,必须设计更科学的治理结构,“让农民来参与监督,让农民当中的先进分子参与到监事会,避免土地流转通过招商引资‘开后门’”。同时,要有对经营不善的风险控制,要引进全面的社会保险。另外,也要避免土地向大资本、大财团集中。
“这是世界性的难题”
“小农农地不可能成为正规金融的抵押品,这是世界性的难题。”
流转只是第一步,如何能让沉睡的土地变成资本,才是真正的难题。
在王世渝的方案里,建立信托平台只是第一步。第二步,给每个参与信托流转的农户颁发一个权证,相当于有价证券。第三步,建立益阳市土地流转市场,权证可以抵押、担保、交易。
“可行。但是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十年。”沅江市委常委、草尾镇党委书记李前进说。
而他的副手李迎辉头疼的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大户”仍然没法用信托合同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大地公司三年固定资产投资投入近1000万,其中300万左右来自国家拨付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其余全是自有资金,没有一分钱贷款。
草尾镇政府能做的是,将国家拨款的一些项目向这些“大户”倾斜。比如土地整理,每亩国家拨款2000元。
作为土地信托流转的试点镇,在政府要求之下,当地小贷公司和信用社在贷款条件上可以向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民和从信托平台租地的“大户”发放小额贷款。
2013年,草尾镇引进沅江市汇通小额贷款公司。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一般每亩土地可以贷4000-5000元。“大户”可以拿着信托合同到政府加盖证明,50亩以上贷款额度为20万,平均每亩约5000元。小贷公司向十多户“大户”共放贷180万。
草尾镇还打算引进一家村镇银行。“已经跟浦发银行接触好几次,希望2014年上半年能落户。”李前进说。草尾镇还向银行提出,能否通过“大户”联贷的方式解决一部分资金问题。
然而,对大多数商业银行而言,即便土地确权颁证到户,这些土地证似乎仍然只是废纸一张——给农民放贷,一是成本不合算。二是很难管理,万一出现问题,可不像拍卖企业资产那么简单,难以变现。
这些尝试引入外部金融资本的做法,在李昌平看来,不过是仍然“在用城市的思维思考农村的金融问题”。他认为,“小农农地不可能成为正规金融的抵押品,这是世界性的难题”。
李昌平觉得,他在郝堂村的资金互助社,可以解决这些难题。
年轻人可以从资金互助社贷款创业,种茶叶,种板栗,养猪,或者在附近搞珍珠岩矿加工。贷款利息年化15.6%,金额上限10万,期限最长1年。贷1万以下的,找两个入社老人签字担保。贷2万以上的,除了找老人担保,还可以拿林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抵押。
村庄以内,风险可控。互助社的5名理事和监事,对这个村庄里的人知根知底,“银行有贷款的,家庭不和睦的,信用不好的,不贷”。
一旦农民无法偿还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村社内部流转——这些对银行来说难以变现的资产,对同在一个村社的村民来说,却是有价值的。成立三年,互助社还未产生过一笔不良贷款。
这在过去几乎是无法想象的——村子里少有人能从信用社或是商业银行贷款。“贷一万要送一千块的礼。”村委会主任胡静说,“任何一个商业银行给农民贷款都是克扣得很。”
四年时间,互助社资本金从34万增加到230万,现有贷款余额200万元左右。
不过,尴尬的是,郝堂村夕阳红资金互助社一直未获银监会发牌。因为区里支持,最后是在民政局备的案。
李昌平对此很困惑:2006年起国家开始允许搞资金互助社,截至2013年7月只批了49家,而“没法给农民、大户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村镇银行却已经开了近千家。
王世渝则认为,应该“推动整个农村全面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包括银行、信托、证券等各种金融服务。
比如,草尾镇的政府信托平台每年会有半年期、多达几千万的沉淀资金——为了一定程度上约束流转土地的农民,大户每年初交付的土地租金,将每半年给农民支付一次。王世渝建议,这笔资金就可以设立小型投资基金,帮助农民创业。
再比如,未来可以考虑成立土地信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