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督查通知要求,8月20日-22日,农业部渔业局李彦亮副局长带队赴福建省,对该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分别听取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厦门市、泉州市和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石狮市渔民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场抽查了莆田、泉州市祥芝、厦门市高崎3个渔港部分渔船携带的渔具,开展了2次违规渔具现场集中销毁活动。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福建省有关市县新闻媒体,随督查组对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采访。
福建省是海洋捕捞大省,拥有捕捞渔船3.4万艘,专业从业人员18.3万人,产量214万吨,占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的34%,居全国第三位。海洋捕捞业是福建沿海重要产业,产值281亿元,占全省渔业产值的30%,在丰富城乡菜篮子,促进渔民增收,繁荣渔区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福建省渔具渔法调查统计,福建省有9大类(刺网、围网、拖网、张网、陷阱、钓具、耙刺、笼壶和杂渔具)38种捕捞渔具,总量近294.5万张。从作业产量来看:拖网作业产量77.8万吨,占总捕捞总产量的41%,张网占19.2%、刺网占14%、围网占12%、钓具占2%,其他渔具约占12%左右。
福建省渔具管理具有较好的基础,2006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公布了《福建省渔业捕捞禁止和限制使用渔具渔法目录》。据此,福建省渔政执法部门加大了渔具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港口和水上巡查的重要执法内容。通过查处违规渔具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长袖定置网进行综合整治,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福建省渔业部门反应迅速、组织有力、行动到位、措施得力,比较好地贯彻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农业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专项行动得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迅速展开。农业部电视电话会议后第二天,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即召开视频会议,对全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7个督导组,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印制了4万多份宣传材料发到渔民手中,告知其使用违规渔具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短信、标语、告示、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方式,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监督渔具使用情况的声势;有效调配现有渔业执法力量和管理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使用违规渔具的行为,采取整改、处罚、取缔等措施,对清理的违规渔具进行集中销毁。
泉州市早在今年6月份即在泉州湾的邯江、古浮和深沪湾的龙湖、深沪等浅滩海域开展多次渔具执法行动,清理取缔了违规渔具3000多米,抓获电鱼船3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船艇11艘次、执法车辆19辆次、人员166人次,清理各类违规渔具98张(套)。莆田市支队组织辖区的三个执法大队在兴化湾海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仅8月14日这天就拆除“迷魂阵”163张、陷阱网5张。厦门市印发了《厦门海域主要经济鱼类最小可捕规格名录(第一批)》,制作了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画报,在渔村、渔港张贴并发放到渔船、渔民;针对违法行为多集中在休息时间的特点,利用中午、夜间以及周末开展打击行动,8月6日-20日,共出动执法船艇57船次,执法人员38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46份,检查渔船278艘,查获违规渔船22艘、电渔船2艘,破坏清除违规定置网121张、围网300米,罚款0.82万元。
督查组肯定了福建省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尽管福建省渔具管理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而且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来看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形势仍然很严峻,要彻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杜绝大范围、群体性、普遍性的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面临的压力很大、任务艰巨。针对下一步工作,督查组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一是专项行动虽然集中整治只有一个月,但农业部正在修改完善渔具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建立健全渔具管理长效机制,对各类违规渔具将保持常态化的严厉打击;二是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报道,营造打击违规渔具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各级渔业部门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渔具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县乡村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四是渔业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加大力度,攻坚克难,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五是希望渔民群众能够从长远考虑理解和配合渔业部门工作,各方共同努力做好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渔业资源。
农业部督查组赴福建督查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2013-08-27 来源:农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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