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发布2013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全国31个省级兽药监察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完成了2013年第二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第二季度共完成兽药监督抽检4283批,合格4058批,不合格225批(附件1、附件2),合格率为94.7%,比第一季度(92.9%)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监测抽检3246批,合格3075批,合格率为94.7%;跟踪抽检498批,合格482批,合格率为96.8%;定向抽检178批,合格171批,合格率为96.1%;鉴别抽检361批,合格330批,合格率为91.4%。
从抽检环节看,生产环节共抽检784批,合格765批,合格率97.6%,环比下降0.1个百分点;经营环节共抽检2866批,合格2692批,合格率为93.9%,环比提高2.6个百分点;使用环节共抽检633批,合格601批,合格率为94.9%,环比提高4.3个百分点。
从产品类别看,化学药品类共抽检2180批,合格2090批,合格率为95.9%,环比提高3.4个百分点;抗生素类共抽检1187批,合格1140批,合格率为96.0%,环比提高1.6个百分点;中药类共抽检907批,合格819批,合格率为90.3%,环比下降1.7个百分点;其他类共抽检9批,合格9批,合格率100%。
从单项检验项目看,含量不合格占31.1%;鉴别不合格占27.6%;性状不合格占20.0%;检查不合格占11.1%;其他项目不合格占13.8%。
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兽药抽检合格产品相关信息,请登陆“中国兽药信息网”查阅。
二、主要问题
从第二季度抽检情况看,兽药产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依然集中在含量测定和鉴别等方面,主要表现为含量低(部分产品含量为零)和含量无法测定等情形。抽检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主要是:伪造、套用产品批准文号;使用过期或注销的产品批准文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被通报假劣兽药查处活动,责令企业召回销毁假劣兽药,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特别要加大对改变制剂组方、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伪造和套用产品批准文号、使用过期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废止标准产品、产品含量为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上述相关违法企业实施飞行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我部。
(二)加强兽药质量信息通报
各地要及时将假劣兽药信息、质量抽检信息通报辖区养殖场(小区、户),防止养殖者误用假劣兽药,提高养殖安全用药水平。
(三)继续强化兽药企业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强本辖区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GMP后续监管,对违反兽药GMP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后续监管,强化兽药采购源头管理,保障经营市场兽药的合法性,提高兽药质量抽检的可追溯性。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附件:1. 2013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2. 2013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农业部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