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解读
市场作用由“基础性”升级为“决定性”
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最大亮点之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升级”为决定性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超愚表示,这体现了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更加深刻而全面。“在现代化大生产的背景下,市场仍然是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工具。”郑超愚说,这只“看不见的手”是无可替代的“最好选择”。
华融证券市场研究部副总经理马兹晖指出,公报中提出的“公平竞争”、“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以及“清除市场壁垒”等表述定义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他估计,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以实现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可能是改革的首要突破口。
同时,马兹晖表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要求政府不能过多地介入经济活动,尤其是对于一些过于微观的事务不能插手过多。
公报中,对于之前多有关注的行政体制改革也有具体表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此前曾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依靠单点的经济改革已经不能推动改革,因此需要行政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一并发力。
财税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解读
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财税体制改革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燕芬表示,全会公报中对于财税体制的表述中,“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一个新说法,也是最重要的说法。将这一说法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联系起来,说明财政的重要性已不仅局限在经济领域,而更是一个政治领域的议题。
黄燕芬表示,完善立法、明确事权等一系列表述中,完善立法是首要目标,通过法律的手段明确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而明确事权,则是实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突破点。“现在要解决我们事权财权不对应的问题,解决财权可能有些困难,那么先解决事权的问题。”
黄燕芬表示,在地方事务较多而财政收入不足的现状下,第一步可能是中央先上收一部分事权。此外,明确事权的第二个含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各自事权的范围,以解决现在部分事务分工混乱不清的现状。
此外,改革税制涉及百姓较为关心的房产税和遗产税的问题。黄燕芬表示,目前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公报中的说法明确了未来的税制改革可能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其中直接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财产税,而财产税的两个主要税种即遗产税和房产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下一步税制改革还应包括优化政府收入结构与税制结构、完成增值税改革、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强化房地产税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