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各类群体的诉求不同,需要统筹兼顾。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类群体高度期待且诉求多元,需要充分尊重并统筹兼顾好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分步有序推进,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黄明表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一块硬骨头,但我们有信心在实干中破解改革难题、实现改革目标。
□管理
服务与管理要跟随人口流动
关于创新人口管理,黄明表示,这需要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同步,抓紧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为消除城乡壁垒、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建立实施居住证
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好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建立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积分落户制度;同时,为城市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公共政策等提供依据。
三是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跨地区人口流动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努力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服务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观点
做强小城镇符合现阶段需要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认为,与当前明确的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级落户政策相对应的,是两种不同的人口迁移趋向——
一方面,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不高,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放弃原有农村户口。一些乡镇干部细算了农村户口的优势: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单家独院的住房;即使自己不种地,国家粮食补贴、土地流转租金等每亩每年有五六百元收入;若遇征地,一些城郊农民可能成为“百万富翁”。
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严格控制这类城市落户条件,是无奈而现实的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表示,做强小城镇更符合现阶段我国实际发展需要。随着改革进程加快,小城镇的公共资源将更加丰富、人才外流的现象也会有所改观。在大城市普遍“超载”的情况下,中小城镇的机遇反而会更多。
□现状
大量农业人口属“半市民化”
统计显示,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这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这说明有大量经常住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还不是城镇户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也说明许多地方落户门槛仍然较高,一些城镇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还不足。
3年“农转非”达2505万人
2010年至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口“农转非”2505万人,为前三年的2.2倍。
按照国家确定的“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这一落户基本条件,各地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政策,其中小城镇和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普遍放开了落户限制。其中,广东等地探索建立了积分落户制度;重庆、四川成都、江苏苏州等地实行本地人户口自由迁移政策;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建立了居住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