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其实已有明文规定。早在1997年5月我国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规定》第26条中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农业部2011年起要求高毒农药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做到高毒农药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国内各地也早有类似的规定,如《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然而,剧毒高毒农药仍然被随意买卖、滥用的现象屡屡发生,甚至连国家明令生产和使用的农药都在随意出售和使用。究其原因,一方面,剧毒、高毒农药的销售太过随意,未按规范进行管理;另一方面,生物农药难以推广,尽管我国生物农药研发水平与世界相当,但成本高成为阻碍推广的一大难题,而化学农药见效快、成本低,单位面积菜地几块钱就能解决的问题,生物农药却需要十几块钱;再就是,政府监管乏力,一些禁用农药被大规模超量使用多年,也不见地方政府有所作为。
消费行为是受消费心理驱使的。不要忽视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特别是对农药残留的恐惧。随着更多的人重视农药残留,以及检测技术的进步,已经有人进农贸市场手拿试管,防止农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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