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农药在我国农业成本构成中仅占7%左右,小于化肥44%、种子12%的比例,但农药需求“刚性十足”:没有农药做保障,中国粮食“九连增”恐难以实现。
但是近年来,农药市场鱼龙混杂,假药、劣药、违规用药等现象不时出现,诸如毒豇豆、毒韭菜、西瓜膨大剂、驱蚊花露水等,一度让农药产品集体陷入被“妖魔化”的尴尬境地。问题的一个重要症结在于品牌的缺失,解决的办法仍在于品牌的打造,要引导农药企业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应积极推动农业生产者使用品牌农药产品。
对于农药产品而言,品牌不仅意味着质量和效力,更意味着社会责任。农药作为一种特殊的农业资料,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其本身带有的毒性也可能对人畜与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危险,这就决定了品牌农药在最大限度发挥防控作用的同时,也必须最大程度地降低自身的危害。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发布,新引入的取消临时登记、设立经营许可、增设专供出口登记、加大市场监督力度等内容,将为质量过硬、信誉良好的品牌农药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农药不同于一般消费品,要求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更加重视售后服务。谁教会了农民,谁就赢得了农民、赢得了口碑、赢得了市场。
与此同时,以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为标志的现代农业发展也呼唤着品牌农药。随着农村经营体制的变革,特别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将把假冒伪劣农药逐步驱除出市场,品牌农药将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品牌农药的发展,还需要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的通力协作。从行业管理部门来看,要强化农药登记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召回制度等,为发展品牌农药保驾护航;从生产企业来看,既要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也要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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