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近江苏农机部门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二是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驾驶人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制贯穿于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狠抓落实,持之以恒。要实行驾驶人考试责任倒查制,凡是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人发生农机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对发证机构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就核发考试合格证明或存在买卖驾驶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相应规定,严肃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考试员及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是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员的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确保考试员的素质和队伍的稳定。严格实行考试员随机抽考和考试员、驾驶人“双签名”制度。
四是按规定设置考场。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和规范驾驶人考试场地,确保具有开展驾驶人考试工作的必备条件。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考试设施和装备投入,配置专用的无纸化理论考试室和驾驶技能考试场地,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考试终端、桩考仪,使驾驶人考试工作逐步实现自动化、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到 2007年5月底,考试必备条件不具备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将暂停其考试发证资格。
五是严格考试程序。严格理论科目考试和驾驶技能考试,切实加强驾驶人档案的管理。
六是加强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要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走访驾驶人等形式,加强对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驾驶人考试走过场,流于形式。对驾驶人考试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今后,对不按规定考试、把关不严、循私舞弊、只收费不考试的单位,经调查核准后将暂停其核发牌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