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交通厅的消息称,从12月1日起,我省将开通国家高速公路省际互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即与周边相邻的四川、甘肃、重庆、湖北、河南、山西、内蒙、宁夏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网络互通。
继去年在我省境内210国道(石拉点不素-铁匠垭)、310国道(潼关-西安)、312国道(西安-凤翔路口)公路线上建立我省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公路网络后,已建成(包括以后建成)的吴堡―绥德―靖边―王圈梁段、西安―汉中―勉县―宁强―棋盘关―重庆段、西安―柞水―安康―重庆段、陕蒙界―榆林―靖边―延安―铜川―西安段(包括西铜一级公路)、潼关―西安―宝鸡―天水段(包括G310宝牛段晁峪、姜城收费站)和西安―禹门口高速公路及G108西安―棋盘关(包括经勉县转G210线西乡古城段)纳入全省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与周边相邻的省市区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互通。
我省境内设立在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公路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整车(即运输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并合法装载运输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定范围的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分省内外),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经收费站检验确认后免收通行费;在我省设定的果品“绿色通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统一制式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我省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橘五类水果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省交通厅同时指出,对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予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骗取优惠政策的,一经发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