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要求
1.1 企业根据农机产品批量生产的情况,自愿向湖北省农机鉴定站提出申请,填报《湖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鉴定)申请表》,每种牌号型号产品单填一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复印公章无效)
1.2 申报鉴定的产品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一套:
1.2.1首次申报推广鉴定的产品,应提供科技成果鉴定(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推广许可证有效期将满或(重新申报推广鉴定)的产品,可不再提供科技成果鉴定(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
1.2.2 产品备案后的企业标准
1.2.3 产品使用说明书;
1.2.4 产品外观5英寸同一底片彩色照片5张;
1.2.5 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报告;
1.2.6 新产品技术鉴定(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文件二套。
1.3 按国家规定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项目的收费标准交纳检测费。
2 鉴定方法及主要内容
2.1 鉴定方法依据相应产品的标准和推广鉴定大纲。
2.2 主要鉴定内容
2.2.1 整机性能测试;
2.2.2 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2.2.3 主要零部件检测;
2.2.4用户调查;
2.2.5 使用说明书审查;
2.2.6 三包凭证审核;
2.2.7 生产考核;
2.2.8可靠性试验。
3 推广鉴定条件
申请湖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3.1企业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的产品种类。
3.2通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并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通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获《新产品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