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机化信息工作,淄博市农机局最近决定,自2007年元月起对各单位所报信息根据采用情况进行计分,实行月通报制度。计分办法:被市农机化信息网采用计1分;省农机化信息网采用计3分;调研报告、研讨论文、经验介绍等分别计3分(市采用)和5分(省采用),被领导批示的计10分。
市农机局要求各区县及局直属各单位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指定1―2名农机化信息员负责采编信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信息奖励办法,鼓励信息员多写信息,多写质量好的信息,加强全市农机工作的交流,提高全市农机工作的知名度,为促进全市农机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