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12月起实施
2007-11-14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11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和省农机局在宁联合召开《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湛、副省长黄莉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湛指出,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大了支持农机化发展的促进力度,强化了农机运营的监管力度,增加了基础性、公益性的服务内容,对加快我省农机化发展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黄莉新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对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标志着我省农机化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条例》,加快农机化推进步伐,构建农机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提高农机装备和服务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84021-1.html

标签:农机 实施 江苏省

上一篇: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下一篇:马世青在内蒙古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经验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