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农机化生产即将展开。为切实做好今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明确目标,认真做好三夏农机生产准备工作
三夏农机生产是充分发挥农机作用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三夏农机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夏季农机生产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机械利用率,加快小麦收获进度,确保夏粮丰产丰收。今年麦收期间,全省计划组织上阵机械180多万台套,其中小麦联合收割机12万台(含引进外省机械);全省参加跨区作业的小麦联合收割机8万多台,其中出省作业机械5万多台;机收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实现农机跨区作业收入17亿元。为确保全面完成全省三夏农机生产任务,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三夏农机生产指挥运转机制,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统一对三夏农机生产进行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一是要组织做好机具检修调试,确保上阵机械技术状态完好。二是要搞好三夏作业机手的培训,切实提高操作水平,确保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三是要认真考察作业市场,落实作业地点,签订作业合同,确保三夏跨区作业机具供需协调到位。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三夏农机生产的管理
各地农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三夏农机生产的管理指导。
(一)严格《作业证》发放与管理,维护广大机手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及配套机具,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在有效期内。驾驶人要有合法有效和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证。在《作业证》的发放管理上实行“六不准”,即不准涂改、伪造;不准转借、变相买卖;不准对证件不全的联合收割机发放;不准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准发放或倒卖给联合收割机生产、经销企业;不准将发放《作业证》与发证无关的工作联系起来,加重机手负担。对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发放《作业证》。各地要将发放《作业证》作为农机管理部门强化跨区作业市场组织引导的重要手段,优先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跨区作业队发放。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机手利益,避免向机手乱收费、多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发生。
(二)加强机械调度,保障跨区作业机械合理有序流动。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跨区作业机械编队、长距离转移、线路安排等方面的工作。针对当地实际,切实加强与已签订跨区作业合同的外地农机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本省小麦成熟及开机情况,以确保外地机械都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到达我省机收小麦。同时,及时通知已出省作业的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负责人或机手返回本地收割小麦。对过境受阻的跨区作业机械,要及时疏导,确保其顺利进出境。
(三)强化品牌创建,充分发挥“明星作业队”的示范导向作用。各地要继续充分发挥全省农机跨区明星作业队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明星作业队”为龙头,进行编队组合。同时,在“明星作业队”中组建流动党支部,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组成帮扶队,为军、烈、孤、困、寡、打工等农户实行麦收优先、优质、优惠等亲情帮扶,确保他们有机用,无后顾之忧。三夏期间,有条件的单位可按照对跨区明星作业队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了解到外地特别是外省作业的“明星作业队”的作业服务情况,积极征求对“明星作业队”的服务意见。
(四)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在三夏生产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各地要以农机协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依托,以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为重点,以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为骨干,大力发展跨区作业市场主体和服务组织,继续扩大农机跨区作业的规模,组织开展订单作业和 “一条龙”服务,提高收获机械的利用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机的共同利用。特别是要结合省办《关于加强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的通知》精神,重点培育和发展符合建设要求的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对于好的典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报告省办。同时,要注重发挥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方式,切实为机手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三、强化服务,转变作风,推动三夏农机生产顺利开展
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为三夏农机生产搞好各项服务。
(一)开展信息服务。今年全省继续实行小麦收获日报制度。各级农机部门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按要求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跨区机收服务热线电话,做好信息咨询和小麦机收中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发放明白纸、信息卡、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跨区作业市场信息。要注意收集整理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以及出现的新问题、采取的对策等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要随时向省办报告。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手机短信息服务,免费为机手提供有关的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促进农机机械有序流动,提高机手效益。各地要及时汇总上报跨区作业机手的手机号码,以便使短信息服务惠及更多的机手。
(二)开展技术服务。各地要加强农机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点的监管,组织做好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等工作。同时,要联合农机销售企业、生产厂家适时抽调技术、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巡回指导、售后和“四包”服务,构筑技术服务保障线,保障农机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
(三)开展接待服务。农忙期间,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机跨区作业接待服务站的作用,做好机手接待、机具调度、作业安排、维修、供油以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及时向机手发放当地跨区作业工作资料,介绍作业价格、作业常识、维修供 油服务网点、政策法规等相关资讯。
四、强化配合,密切协作,确保三夏农机生产秩序良好
各地农机部门要继续与公安、交通、石油等部门搞好协调和配合,各负其责,相互联动,切实维护好农机跨区作业秩序。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搞好道路交通管理,重点打击上路拦机截机、砸抢机车和敲诈机手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跨区作业秩序。要加强与交通部门的联系协调,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要与当地石油、石化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把握当地农机用油的需求特点,结合市场供需形势,保证农忙期的农机用油。
五、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保障三夏农机生产安全。三夏是农机事故多发期。各级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科学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抓责任、抓根本、抓源头、抓经常性治理、抓考核,扎扎实实做好夏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任务分解、定期汇报、督促检查、公开通报、考评奖罚、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及早动手,组织力量对参加跨区作业机械进行年度检验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安全技术状态良好。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参加跨区作业的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驾驶操作水平,并教育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同时要加强农机执法检查,认真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严禁疲劳驾驶或疲劳作业,禁止拼装机械、劣质机械和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参加作业,努力消除农机跨区作业的事故隐患,确保农机跨区作业安全。
各地在组织准备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办。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