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农业部编制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国家2009-2011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国家目录》)的申报工作。同时,《天津市 2009-2011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天津目录》)的申报工作也将开始。为做好这两个支持推广目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至日期:2008年9月30日,过期不补。
二、申报范围
《国家目录》遵照《指南》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天津目录》另外增加物理农业机械产品。
三、申报材料
各农机生产企业申报《国家目录》产品的同时如需申报《天津目录》,不需其他申报要件,仅需再提供一份《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书》。仅申报《天津目录》的,请提交《天津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及鉴定报告复印件各1份。
申报《国家目录》时,请特别注意以下两点要求:
(一)网上申报。农业部农机化司要求生产企业必须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 //www.amic.agri.gov.cn)进行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报。书面报送的申报书应由申报系统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和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目前,该申报系统尚处于测试阶段,预计6月份将在网上公布。
(二)申报要件材料完整、准确、规范,必须符合《指南》有关要求。
联系人:天津市农业机械局监督管理处 王全兴
联系电话:87895311
电子邮箱:njjjdglch@sina.com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