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农机局印发《无锡市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和《无锡市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并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将确保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推进创建“规范执法合格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工作深入开展。
《标准》对违反农机维修、农机推广、跨区作业、报废更新、职业培训、安全监理等六个方面农机法律、法规、规章的55种行为,根据公正、公开和过罚相当的原则,规定了农机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幅度,确保同一农机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基本相当。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将确保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推进创建“规范执法合格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工作深入开展。
《标准》对违反农机维修、农机推广、跨区作业、报废更新、职业培训、安全监理等六个方面农机法律、法规、规章的55种行为,根据公正、公开和过罚相当的原则,规定了农机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幅度,确保同一农机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基本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