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新疆哈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分设哈密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2009年2月6日哈密市第一次编委会研究,同意分设‘哈密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农牧机械行业行政管理。其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职能调整
强化农牧机械安全监理和行业执法职能,大力开展农牧机械科技创新、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农机社会化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农牧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科研、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农牧业机械,引导农牧业机械化装备结构的优化调整。组织农牧机械化的示范推广应用,人员培训和重点科研推广项目论证、申报、立项。
(三)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协会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四)负责全市农牧机械行政执法,依法监督及农机安全生产。
(五)指导全市农牧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拟定农牧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规程。
(六)负责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质量检验、认证管理、“三包”投诉及农机维修、销售、作业市场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机修造企业、维修网点的等级考核及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人员的技能鉴定,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
(八)负责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申请解决农机救灾柴油和燃油补贴资金。
(九)负责农牧业机械化的宣传、统计工作,指导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供油网络建设。
(十)拟定农机行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划,负责农机驾驶培训资格的审定。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通知还明确了农机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和业务科。并决定:“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分设后,撤销市农业局农机股。”通知还:“核定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考察市农机局的领导班子,划分人员、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