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江苏睢宁县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插秧机管理
2009-04-29   来源:睢宁农机局   

      近日,江苏省睢宁县农机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插秧机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一要拉长申请、受理、供货间隔。农户可随时进行插秧机购买申请,但受理并签订合同时间一律从4月24日开始,供货时间从5月3日开始。
 
      二要严格审核把关。凡购买一台插秧机的农户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三天内,凭手续到局补贴办公室签订购机合同,对逾期不签订合同者视为放弃申请。购机农户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到经销企业办理提机事宜,对逾期不办提机手续者视为放弃购买,合同作废。凡提机手续齐全者,经销企业从5月3日起陆续供货,不得提前发货。经销企业还必须将购机者购置的插秧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编号逐一登记,并由购机者本人签字。凡购买2台以上的(包括两台)农户、合作组织,除提供购机申请外,还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请有关单位担保,如农机合作组织可由镇农技推广中心和局机管科共同担保,水稻机插大户、推进镇推进村的农户可由镇农技推广中心和局推广站共同担保。凡找不到担保的可自愿以县级财政补贴资金作为保证金,待6月底核查机具在位后,再退还。享受国家推进项目补助的顺序及范围由县局推广站把关。
 
      三要加强社会监督。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及时将签订插秧机合同的购机者名单公示到所在村镇,接受群众监督,并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售后服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一旦有举报弄虚作假的,立即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要及时回访跟踪。享受插秧机补贴的购机者提货后,局里将分别在一个月、半年和一年内定期回访,重点了解机具在位情况、效益情况,并及时做好回访记录。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83137-1.html

标签:农机 管理 财政补贴 加强 进一步 江苏

上一篇: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农业机械化分会关于召开“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论坛”和七届三次常务委员会议的预备通知
下一篇:浙江舟山:出台地方政策提高适用农机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