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熟市出台了《常熟市闲置财政补贴农机具调剂及收储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省第一个针对合同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转让财政补贴农机具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常熟市不断强化、积极探索补贴农机具监管的又一创举。
该《办法》由常熟市农业委员会制订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于2010年4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共分5章22条,对闲置财政补贴农机具的定义、造成闲置的特殊因素、调剂及收储原则、申请与审核办理的程序、调剂机具的服务、管理与监督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办法》的出台,让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闲置的补贴农机具有了出路,将有效防止合同期内违规转让和机具流失,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