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科学客观准确地考核农机化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农机化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全市农机化工作千分制考核意见,淄博市农机局制定了《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了农机化信息的内容要求和计分标准。在《全市农机化工作千分制考核意见》中,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占80分。领导重视,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全市农机化信息工作会议,计5分;农机化信息工作有明确的处(科)室负责和配备专人负责,计5分;制定并实行信息工作奖励办法,计5分。全年农机网信息采用得分达到200分以上,计45分;达到150分,计35分;达到100分计25分;100条以下计10分。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得分达到50分以上,计20分;达到30分以上,计15分;得到20分以上,计10分;20分以下计5分。
淄博市农机局对各区县农机化信息采用数量及得分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汇总全年情况,对各市信息采用数量及信息工作整体水平进行计分综合考评,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信息员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