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农业机械在农业主导产业的应用水平,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出台2010年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实施意见。
《意见》对各县(市、区)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并经审核评定达标的农机化服务中心、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农机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和水稻机械化插秧推广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按照《温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育供秧中心、粮食机械烘干分中心、农机维修中心补助标准每个控制在5万元以内;农机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补助2-10万元;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每个补助2万元;新建的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补助标准每个控制在10万元以内,续建的每个补助3万元;乡镇级农机安全示范单位每个补助2万元、村级补助1万元;水稻机械化插秧环节在省补的基础上每亩补助10元。
《意见》提出,建设农机化服务中心26个、农机科技示范基地10个、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10个、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7个(新建2个、续建5个)、农机安全示范单位64个(乡镇级4个、村级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