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确保农机化健康快速发展,辽宁省东港市确定了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化发展的重大目标任务,并进行了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农场,在日前召开的东港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东港市政府与乡镇、办事处及农场主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将任务与措施落到实处。
其责任状内容为:
一、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将措施、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手。乡镇、办事处及农场要成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辖区各村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乡镇与村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并与村签订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15分)
二、加强农机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及农场要组织农机驾驶人员和农机操作员在春、秋两季农机作业前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活动2次以上,参加活动的人数要达到本地区农机人员在籍人数的95%。检查农机及农机驾驶员不少于本地区在册的90%(含复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处理,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备查。要在辖区内创建1-2个具有地域特色的平安农机示范村。对各类收获机械、各类拖拉机全部纳入牌证管理。要及时、准确上报农机事故。辖区内农机安全检验率要占在册数量的85%以上,路外甲方农机事故控制在6‰以内,重伤率控制在1.5‰以内;无重、特大事故发生。(40分)
三、加强农机农艺结合,促进技术创新推广;全市年内推广水稻插秧机600台以上,各类收割机100台以上;完成水稻机插秧面积40万亩,水稻、玉米机收获面积30万亩。(45分)
市政府按照上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目标任务绩效管理,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若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实行农机工作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