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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777万元财政资金启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项目
2011-08-12   来源: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近日,省财政厅、农业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2011年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777.6万元,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农机服务人员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全省共安排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等农机服务人员培训任务1.62万人,受训人员按照每人4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省财政安排部分资金,试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是一项新的培训制度,农民通过购机补贴政策解决了买得起的问题,又通过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解决了用得好的难题。可以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深得民心。农民拥有一台拖拉机,就相当于解决了就业难题,他们通过培训掌握了农机操作技能,并通过农机作业产生更大效益,他们购买农机的愿望会更强烈,购机补贴政策落实的会更好。农民购买力提高了,就会拉动农机工业的发展,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我省农机系统自2009年开始承担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任务。两年来,共完成阳光工程培训34959人。参训人员不仅圆满完成了阳光工程规定课程,还有15174人获得了农机驾驶证,占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人数的56.6%。经检查回访,学员满意度达96%。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得到农业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情况2010年第2期专门就《山东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成效显着》进行刊登。2011年1月17日,中国农机化导报以“山东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实现‘双丰收’”为标题,进行通讯报道。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正成为继购机补贴后的又一个精品工程, 使山东省农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一是加大办学投入,不断提高农机培训能力。山东目前拥有县级农机化学校124所,社会办农机培训机构54所,拥有农机教师1127人。为推进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深入开展,全省把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作为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基础,专门制定了《山东省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并规定承担机构一般应具备规范化建设示范学校的标准条件。各市县农机化学校为取得相应的培训资格,按照《办法》规定,加大了培训基地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投入力度。2009年以来,全省共投入办学资金640多万元,翻新校舍、更新教学车辆、购置教学设备等。有条件的县市还配备教学车辆,建立起流动培训学校。各级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全省新增培训教师83人。省农机办专门举办农机化学校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培训班,就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内容进行规范,对培训形式进行统一。目前,全省有111所县级农机化学校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占学校总数的92.5%。有66所农机化学校被确认为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基地。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满足农民群众不同知识需求。随着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机从业服务人员不断增加,他们对农机技术知识需求范围不断加大。为此,各地按照农业部《阳光工程农机手培训规范》的要求,在培训方案上进行了科学谋划,在开展农机驾驶操作技能、设施农业技术等普及性培训的同时,针对行业从业人员的特点,深入开展农机维修、农机化技术服务等专长性培训。在培训对象上,突出抓好新购机农民、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以及设施农业设备操作等人员的培训。在教材选用上,把农业部组织编写的《大中型拖拉机》、《农业机械修理》以及《联合收获保护性耕作机械化实用技术》作为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统一教材。在培训内容上,以提高技术能力为重点,主要搞好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等主推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农机驾驶、操作、安全生产等驾驶技能培训,农机维修、保养、营销、加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在师资安排上,各市县农机化学校、农机推广站、农机修配站、农机监理站、农机生产企业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三是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参训农民学习效率。为保证阳光工程培训质量,让购机农民“用得好、出效益”,各地在培训形式和方法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做到理论授课、实地操作、经验交流有机结合。全省确定200多个农机操作实习点,邀请厂家技术人员为机手讲解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等农机维修、保养、调试和操作常识。组织参训机手和农民到相关企业参观学习,到相关合作社、农机大户进行实地考察和学习交流,亲自感受农机化培训效果。广泛开展多媒体教学。各承担机构共制作教学课件1280多个,多媒体教学占教学总量的70%以上,农民群众参训热情明显提高,掌握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明显增强。坚持“五个结合”,即把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与玉米机收和保护性耕作、经济作物机械化等农机化发展重点紧密结合、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与农机安全监管紧密结合、与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紧密结合、与农民增收致富紧密结合。四是组织实施“科技下乡、培训进村、教员入户”活动。为方便农民学习,各地设在乡村、企业农机培训教学点多达1500多个。阳光工程培训期间,全省共组织农机送教下乡2200多人次,在田间和维修点举办培训班260多期,农机手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取得实效。为把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这一惠农实事办好,省农机办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政策规定和服务电话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围绕强化管理,重点落实了四项制度。首先是材料上报制度。要求各地及时报备培训实施方案、培训机构、培训台帐、培训进度和培训工作总结等,并对各市材料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其次是培训巡查制度。省、市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县农机管理部门共组织派遣人员400多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到教学点进行课堂巡查,对培训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再次是学员回访制度。安排专人按不低于参训人员5%的要求,对各地参训农机手随机进行电话回访或家庭走访,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形式的认可度、培训程序的规范度、培训政策的执行度,不断改善教学方法,增强培训效果。再就是工作评价制度。省办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分配培训计划任务的重要依据。

  五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为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有利于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良好氛围,每年9月-10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宣传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范围、条件、补贴标准和作用成效。省办有关处室人员走进省广播电台“直播山东”和乡村频道栏目直播间,就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政策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接受了电台记者专访,回答听众提问。

  从各地实施情况来看,各培训机构较好地执行了阳光工程培训的各项规定,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了群众欢迎。一些没有报上名农民还向省农机办打电话,询问自己什么时候能获得培训的机会。有的农民还建议按照购买农机的先后顺序决定参加培训名额。部分市县的农民,甚至提前报名要求参加下年的培训。享受到阳光工程培训政策的农民,更是珍惜学习机会,他们在教学地点和培训现场,认真聆听,积极实践,培训效率和培训质量明显提高,秋种期间,参训机手平均减少事故2次,作业天数平均增加1天。农民群众不仅在培训中获得了效益,而且,通过阳光工程培训政策,让更多的农民参加了培训,操作技能和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为国家推广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农机具提供了技能人才支撑,使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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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程 阳光 启动 万元 财政资金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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