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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机局关于严格控制麦、稻、油机收留茬高度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通知
2012-02-22   来源:湖北农机化信息网   

鄂农机函〔2012〕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机局(办):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小麦、水稻、油菜秸秆焚烧现象,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各地要在组织联合收割机跨区机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麦、稻、油机收留茬高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机收留茬过高是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的原因之一,同时也直接影响后茬农作物播种。限制小麦、水稻和油菜机收留茬高度,是保证后茬作物播种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的有效手段。秸秆是宝贵的生物资源,通过粉碎还田可以培肥地力,改良土壤,还可以用于能源、饲料、食用菌产业,实现农业增产增收。因此,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控制小麦、水稻和油菜机收留茬高度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加强对“限茬”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控制机收留茬高度

  根据农业部标准《水稻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ny/t498-2002)、《谷物(小麦)联合收获机械作业质量》(ny/t995-2006),结合我省小麦、水稻和油菜生长特性,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作业的所有联合收割机,机收时降低割台高度,小麦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水稻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20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有特殊留茬高度要求的除外),有茎秆切碎机构的联合收割机茎杆切碎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实施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印发明白纸、群发手机短信、张贴标语、口头告知等方式向农机手和农民提出限制割茬要求,做到作业标准明白、奖惩措施明白,提高机手的自觉意识,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大力推行机手与农民签订规范的作业合同,凡机收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农民可拒付作业费。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各地要把“限茬”工作和机收技术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对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为“限茬”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机收期间,各地农机部门要成立专班督查机收“限茬”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按规定操作的机手,要批评教育,对拒不执行限茬要求的联合收割机,在柴油供给、跨区作业证发放等方面予以限制;属于本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的机手,在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限制,属于外省进入本省作业的机手,视情逐出本省收割市场。对农民焚烧秸秆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

  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应用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土力。在墒情条件或灌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小麦、水稻、油菜秸秆还田可以通过灭茬为后茬作物播种创造条件,减少焚烧现象。秸秆回收再利用可以推进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因此,要进一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把先进的秸秆还田机械和综合利用机械示范给农民看,引导广大农民购买、使用各种秸秆利用机械,为促进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1.水稻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 点击下载

  2.谷物(小麦)联合收获机械作业质量 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9567-1.html

标签:农机 秸秆 推广 综合 利用 通知 技术 高度 收留 关于 严格 控制 油机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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