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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做好2012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项目和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2-05-14   来源:陕西农机化信息网   

陕农机办发〔2012〕26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我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2年农机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2]16号)确定投资120万元,在阎良区润泽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1个农机合作社实施机具库棚建设项目(三原兴龙果品专业合作社投资20万元,其余合作社各投资10万元);同时确定投资3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合作社奖励5万元)。为切实搞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关键环节,实施好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项目

  (一)明确责任主体。承担机具库棚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是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县级农机管理局、站(以下简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农机管理部门和合作社应切实负起责任,搞好项目实施工作。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争取配套资金。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仅靠省级补助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市县两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通过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帮助合作社争取信贷支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和动员合作社成员出资等形式,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三)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与合作社充分座谈讨论,按照落实的总体投资,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投入资金总额(省级投资额、合作社自筹额和合作社成员集资额等)、库棚结构形式(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钢架简易结构、砖木简易结构)、建设面积、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等。

  (四)严格项目实施。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监督合作社召开全体成员参加的库棚建设项目实施座谈会,在全体成员知情参与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坚持“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原则,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社成员共同所有,由监事会监管。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要通过项目实施,使合作社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对合作社成员的服务和对外经营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其在农机合作社建设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于5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审核。

  二、理清工作思路,实施好新增合作社建设项目

  投入专项资金助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是我省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农机管理组织化程度的创新作法。因此,搞好项目实施对于检验立项效果和保证项目的连续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确保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建设任务。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抓长远,防突击”的思路,迅即行动,投入工作,依据我局下达各市的总体任务,尽快将具体建设任务落实到县(市、区),确保项目建设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二)找准建设切点。总结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我局总结提出了围绕农产品加工办社,围绕大宗农产品尤其是农村建材运输办社,围绕大的机耕、机播和机收等农机作业活路办社和围绕粮食作物或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办社等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四个工作切入点。各地要按照“既可单项创办,鼓励多元创办”的思路,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密切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的实际,突出区域发展特点,指导农机户和农民群众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选定发展模式。由农机大户或农机能人牵头办社、由县、乡农机管理(推广)机构以及村委会等机构(组织)牵头办社和由为农业机械提供服务的实体或农机经销企业牵头办社,是我局总结提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模式,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体会,指导发展。

  (四)结合项目扶持。各地要按照“边建设,边发展”的思路,支持新成立的合作社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和玉米生产机械化等技术推广项目核心示范区的作业任务,帮助其扩大作业面积,提高经营效益,实现良性起步。

  三、严格资金管理,认真搞好验收总结工作

  项目资金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项目,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依据建设进度,实行分期拨款;新增合作社建设项目,要待验收合格后,方能拨款。

  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项目,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新增合作社建设项目,由市级农机管理部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时间,201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和经营活动开展情况为主要内容组织验收。

  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分别将新增合作社建设项目总结(逐个附新增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项目总结于11月15日前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

  附件:

  1、实施库棚建设项目合作社名单

  2、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任务表 点击下载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实施机具库棚建设项目合作社名单

  西安市阎良区润泽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铜川市耀州区新兴农机专业合作社

  凤翔县现代农业机械推广专业合作社

  三原兴龙果品专业合作社

  澄城县喜耕田农机专业合作社

  南郑县鸿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安康市汉滨区旺佳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洛南县惠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延安市宝塔区好风光农民专业合作社

  定边县大红农机专业合作社

  泾阳县平川农机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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