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江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拖拉机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规范拖拉机报废补偿操作,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定于6月29日下午在鄞州召开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现场观摩拖拉机报废解体回收程序;
2、听取鄞州区农机站关于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和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工作经验;
3、布置下一步我市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和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工作任务;
4、其它。
二、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江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负责拖拉机报废工作的监理科负责人及具体操作人员各1名。
三、时间与地点
请与会人员于6月29日下午2:00前到鄞州区农林局四楼会议室报到,2:30开会,会期半天。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将2012年度拖拉机报废计划申请表和实施拖拉机报废工作简要情况一并上报。
联系人:韩进合;联系电话:87279720,13116685591。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