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管〔2012〕14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深化企社共建工作,提高我省农机合作社维修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机合作社和企业健康发展,决定举办全省农机合作社维修人员培训班(第二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培训分2期举办。7月11-14日在华辉动力机械(南通)有限公司举办植保机械维修培训班;7月15-18日,在江苏三喜机械有限公司举办烘干机械维修培训班。培训时间各3天。
二、培训对象
全省星级农机合作社和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的农机维修人员。学员应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并具有通过一折通办理获证奖补资金的我省农机从业人员。由于培训时间较短,本次培训只对初、中级农机修理工进行鉴定,请安排初级或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培训和鉴定。
三、培训方式及考核
培训采取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相结合,以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教学等费用由省农机局、承办单位和培训人员共同承担。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收取500元食宿费用;技能鉴定费个人承担(初级工150元、中级工200元),由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鉴定合格取得农机修理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按照《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获得初级工600元、中级工1000元的省级财政奖励补助。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严格按培训对象条件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根据培训班次安排及名额分配表(附件1),由各市农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培训报名表(附件2)请于7月6日15时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局生产管理处。
为保证参加培训人员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参加人员提前准备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报到时交工作人员。请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及时将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注意事项通知到参加培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严生浩、叶剑锭,电话:025-83275267、68588826(传真),E-mail:njjglc@126.com 。
附件:附件下载.rar
1.全省农机合作社维修人员培训班次及名额分配表
2.全省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培训报名表
二0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维修 培训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
机维修服务管理中心,省农机化服务站,有关企业。
省农机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