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机局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实施2012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共扶持建设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农机教育培训、农机推广能力和农机信息化等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4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示范站(点)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56个。
一是明确项目批复和建设时间。要求各地根据相关建设规范和标准,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7月13日前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批复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实施方案建设,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在11月底前完成。
二是明确部分项目装备建设统一采购。今年新增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和农机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和省级统一采购。
三是明确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对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农机维修示范站(点)建设实行“以奖代补”。
四是明确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要求各市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并将项目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书面报送江苏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