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0日召开的山东省宁阳县农村工作会议上,宁阳县副县长梁立元代表宁阳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宁阳县2010年政府购置补贴(农机)任务目标责任书》。
根据责任书要求,县政府将政府购置补贴(农机)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工作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依据《宁阳县2010年政府购置补贴(农机)任务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执行。对完成任务的乡镇,经济工作考核农机推广部分记满分,并给予奖励。
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明年相应减少补贴资金。对工作中因措施不力,宣传不到位,造成农民得不到补贴而导致群众举报或上访的,将进行严肃处理,今后不再安排所有政府购置补贴(农机)资金,并在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