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截止5月18日止),江西南城县共用去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万元(带动农民农机市场消费300余万元),有效地提升了该县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物质保障。农机补贴工作主要是围绕加大宣传、规范经营、示范服务、完善程序、强化监管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大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农民得利,部门得誉,政府得民心”的一举三得工程,要落实好此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是前提。为此,该县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是网络宣传。将《江西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0年农民申请购机补贴须知》及时上传到县政府信息网络平台,使上网农户第一时间了解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情况;二是通告宣传。将《南城县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在县电视台反复播放,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政策;三是公示宣传。印发了2000多份《南城县2010年农民申请购机补贴公示》,要求全县所有自然村都要张贴好公示宣传单,同时把农民购机程序制作成广告牌公示于推广股办公室;四是会议宣传。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会议,原本传达国家购机补贴有关精神,印发宣传材料给全县所有分管农业的农业乡镇长和农机站长,发挥他们与农民接触广而多的优势,让他们把国家这一政策宣传到全县各乡镇的各角落。通过以上四种形式的宣传,使2010年国家购置补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二)规范经营。一是签定责任书。县农机局与市农机局签定购机补贴责任书,从宣传、补贴程序、档案管理、监管等八个方面向市局作出保证。二是签定承诺书。由于历史原因,考虑到南城县现有的四家供货点关系不融洽,为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南城县农机局组织三家供货点签订了《南城县2010年度补贴机具供货点承诺书》,从守法经营、搞好宣传、热情服务、接受监督、自我加压五个方面要求供货点做出承诺,目的是先小人,后君子。实践证明,通过签定《承诺书》,他们的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了,服务意识更加强了,群众反映的问题更加少了。三是签定保证书。每一期资金结算,要求每家经销商和县农机局签定保证书,保证所卖的机具属实,无任何套机与参与倒卖国家机具事件。四是敞开经营。每个经销点都在显目位置挂好省局发放补贴供货点招牌并张贴好各自经销点的品牌与指导价,决不允许坑农害现象发生。
(三)示范服务。购机补贴工作能否搞好,尤其是新机具的推广能否搞好,示范服务是基础。为此,在实际工作中狠抓了示范服务工作。一是建立便民联系卡制度。为落实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将县农机局打造成服务型机关,将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咨询、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指导、农机机械挂牌办证业务等三方面的股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的姓名、联系电话公示。同时将现有的四家农机补贴机具供货点业务骨干的电话在《南城县农机局便民联系卡》上一并进行公开,印制了2000多份发放到各乡(镇)、村委会干部及当年购机户手中,极大地方便广大农民朋友咨询有关农机化政策,同时,县农机局也能在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及技术服务,此举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二是建立插秧机现场演示推广制度。凡农民新购买插秧机,无论是育插还插秧,做到及时派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指导。三是建立新机具售后服务制度。严格要求各供货点,凡农民购买的新机具,在规定的“三包”期限内,只要接到电话,必须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示范指导,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示范服务制度的建立,不但方便农民,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农民购买使用农机具技术年的后顾之忧。
(四)完善程序。一是完善资料表管理。农民申请购机时必须填好南城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申请资料表,并在购完机后,要求供货商、监督员和购机户签字,以备以后核查。二是完善档案管理。根据要求,做好每期购机户的、协议表、证明表、汇总表、用户一览表的档案规范管理。三是规范牌证管理。对补贴手扶和联合收割机具,要求推广股和监理股配合,推广股提供购机户资料,监理股建档立案,登记造册、核发牌证。
(五)加强监管。为使农机购置补贴进展快,效果好,做到了政府放心、农民高兴、企业开心,南城县农机局从监管入手,不折不扣地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把关。进一步强化购机资格审核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2010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供货点资质》的供货点一律不审批。二是明确职责。明确供货点、推广股、监管员权利、责任和义务,强化购机管理制度,使该县购机补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三是强化监督。扎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购产品、质量、价格和购机户的张榜与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建章立制。建立补贴农机跟踪管理、回访制度,建立举报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时与不定时地通过电话抽查和上户核查补贴农机具补贴情况来及时发现和处理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和倒卖机具行为。今年已电话抽查120户购机户和与市局共同上门核查了15户农户,根据查情况反映,本县农机经销商无任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