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党的惠民支农政策实施不走样,江苏省东台市印发《财政补贴机具手续办理及到位情况检查岗位职责(试行)》,明确9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是明确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要求购机者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后,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核购机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农民、农机合作组织身份。确定购机者身份和购机目的符合规定要求后,签注同意购机意见,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要求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将购机者在与市签订购机协议时带回的公示单在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购机者将补贴机具购回后,村主任及时检查了解并将到位情况报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管理负责人。
二是明确镇农机管理人员职责。要求新申请购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购机申请表到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镇农机管理人员负责审核购机者是否是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本镇农民、农机合作组织身份;审核所购农业机械是否符合东财农[2010]27号文规定补贴机具类型、品种要求,确定购机者身份、购机目的、类型和品种符合规定要求后,签注同意购机意见,送交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负责每份申请表的内容登记;及时督查对村享受购机补贴购机者的公示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公示过程中,如发生农民对购机者有关情况的举报,镇农机管理人员及时通知市农机补贴手续办理主管科室,以便采取措施,纠正违规行为;负责对补贴机具到位情况的检查,对放弃购机的,在协议约定的购机截止时间前10天内将原协议收回送交并通知市农机补贴手续办理主管科室,发现不按协议内容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市农机补贴手续办理主管科室,按有关规定采取中止购机协议,取消补贴资格的措施。对新购置的补贴机具,按规定实施严格的牌证管理。对已购置的补贴机具确因特殊原因需退货的必须报市农委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是明确镇农技中心主任职责。要求镇农技中心主任根据镇农机管理人员对购机者的初审情况,对照文件规定要求,再次审核,符合购机条件的签署同意购机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定期组织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人员,对补贴机具到位情况进行检查。6月20日前重点检查插秧机、育秧播种机、油菜收割机;10月20日前检查当年购置的所有享受补贴购置的机具,并将申请表申报、协议签订、实际购置和机具到位等检查结果汇总报市农委农机补贴手续办理主管科室。
四是明确谈话笔录人员岗位职责。谈话笔录人员负责询问购机者家庭住址,查看身份证件,询问购机目的,在购机手续办理中,镇村及销售单位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等情况,并做好笔录,购机者须在笔录上作认可签字。同时打印公示单由购机者在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盖章后送村公示(由购机者送达),并在购机申请表上加盖“已谈话制作笔录”印记。
五是明确主管科室负责人职责。在谈话笔录人员对购机者形成谈话笔录后,对购机者提供的申请表和身份证进行审查,必须核实是购机者本人到市农委签订协议,申请表上镇村两级章印齐全,字迹清楚。再根据省局目录核对所填机型和价格,符合规定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已核购机者身份、机型”印记,交电脑录入人员录入。主管科室负责人同时要与经销单位联系,核查已经签订协议的机具购置情况,及时与网上的信息比对,了解实际补贴机具购置情况。协调处理补贴机具办理过程中,购机者、农民对有关问题的举报。协调处理购机者、经销单位之间,因补贴机具办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对电脑录入的补贴机具与各镇对补贴机具实际到位情况检查结果的比对,在此基础上再与经销单位提供的报账材料比对,形成比对汇报材料,在集体审核报账会议上汇报。
六是明确电脑录入人员职责。电脑录入人员在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并加盖了“已核购机者身份、机型”印记后,对购机者提供的身份证进行审查,核实是购机者本人签订协议,进行电脑录入。并打印补贴协议书一式三份,县级自存一份,镇农机管理员一份(由购机者送达),购机者保存一份。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购机者交与供货单位,用于供货单位报账和留存。同时,每天将补贴机具进度表报送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6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分别将签订的协议分机型分镇打出购机者清册,供各镇及农委检查组督查和检查。
七是明确办公室审核职责。审核购机者的协议书和申请表是否字迹清楚,章印是否齐全,补贴的机型品种是否符合省局规定,是否办理培训和注册上牌等手续。领导审核后,在协议书和申请表上用印。
八是明确领导审批职责。对已经形成的每一份购机协议和申请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省局文件规定后签名(或盖章),交办公室盖公章。随机抽查购机补贴办理过程的各环节,检查是否按省局文件规定执行。在6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分别组织两次全市补贴机具到位情况检查和督查,通过逐台核查各种机型农业机械到位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为购机补贴报账提供依据。
九是明确集体审核报账材料。农机补贴手续办理主管科室在补贴机具购置手续办理结束后,由市农委组织人员对报账材料进行整理,分机型分镇提供清册,交各镇和市农委检查组到各镇核查。确认按省局文件规定到位后,农机补贴手续办理主管科室将补贴协议、经销单位提供的补贴机具报账手续,与检查到位情况比对,形成书面材料向委务会汇报,集体审核报账材料,并形成书面报账决议,由领导签发同意报账后,向上级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