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江西奉新县农机局根据上级党委和纪检部门的要求对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探讨。针对当前农机部门工作的任务和性质,进行了仔细对照检查,无一例违反准则的想象出现。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农机局工作的重头戏,同时又是涉及权利和经济最多的工作,其中补贴资金是提高农民购机热情、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利器,同时又是带动制造业发展、克服金融危机、提高GDP的强有力的手段, 2009年全县购机总额更是达1429万元的历史高度,其中补贴资金达443万元,补贴率为31%,农户农户通过补贴购入各种农机具共计1365台,2010年截止到5月全县农户购机数量达到1942台,极大地促进了该县农业机械化飞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应。县农机局在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审批权限约束,减少权力异化、超越和权力寻租上苦下功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行为约束
阳光政策的阳光做法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补贴的统一性和补贴程序性,减少行政权力的自由量度。基层行政权力的自由量度只有尽可能的减少,才能最好的杜绝权力寻租现象和腐败。该县农机局把各种农机具补贴标准、补贴机型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公布在资格审查点、农机具经销点,补贴办理点,严格按照购机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对各供货点补贴产品的最高限价及配置价格进行张贴公布,并经常对其进行监督、暗访,严格控制农机产品的限价,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农机服务热线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上下级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督、全社会监督,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执法。通过这样的做法,使监督成为一道必须的程序,加强了程序性约束规范,减少了作为领导干部的审批人的“一支笔”现象和权力的自由,极大地降低了权力寻租行为。
2. 加大宣传、加强群众监督,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度,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公共约束。
只有政策的兑现参与到监督当中来,监督才是全面的和公正的。县农机局在每年初召开乡镇(场)农机站长工作会议,对购机补贴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各乡镇(场)农机站农技员进村入户进行逐一登记,服务上门,把党的政策向农户认真宣传解释,汇总上报。做到了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同时每年印发6000多份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县官政策和审办程序宣传资料,张贴到村,散发到户,启动了宣传车在全县各乡、镇、村进行广泛宣传,在各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农机购置横幅每年多达25条,并向全县公开承诺真诚服务、优质服务的内容,在农户购机当中的问题以及三包服务、售后服务进行及时解决,并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规范行政操作程序,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政审批环节的程序约束。
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与申请者及时签订补贴协议,为确保补贴工作真实性、严肃性,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县农机局自行设计一份购置补贴程序流程通知单,上有用户、经销商、经办人、审批人、核机喷字人等签字再行发机,并及时做好购机补贴档案信息的采录、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购机表格由省农机局网络系统监督,规范合格的申请人,表格才能打印出来,否则带有编号的表格无法输出,增加了审核的级别和层次,加强了管理,同时也是制度性约束的一种有效形式。
4. 审核签字人员问责制,杜绝行政审批寻租腐败,塑造责任机关形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约束
在每年政策补贴农机报账工作中,奉新县农机局为防止套购、倒卖补贴农机,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在报账前对大中型农机台台过堂。县农机部门先后组织10余人分成4个督查小组,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逐一检查。督查小组主要是检查购买的真实性:一是通过查看购买发票确认购买与否,二是通过查看机具在位情况确认有无投机钻营行为,否则,一律不予报账,同时对审核签字人员进行问责。这样从源头上避免了套购、倒卖补贴农机现象的发生,确保购机补贴政策执行不走样。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了专款专用,在实施补贴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不允许列支在补贴资金当中,确保了补贴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补贴到农民头上,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杜绝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多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中无一例违规违法事件发生,农民群众在购机后的三包服务和售后服务问题都妥善得到了解决,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