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农机补贴核查工作,6月10日正式启动以来,农机补贴核查人员分为三个组开展核查工作,在各相关乡镇的大力配合下,对该县2007―2010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进行全面核查。
一、补贴农机具推广数量及补贴金额
2007年―2010年彭水县补贴机具推广数量及补贴金额:微耕机2128台、拖拉机508台、插秧机101台、割晒机14台、联合收割机4台、粮食烘干机20台(水泵未统计)。实际补贴金额862.675万元(2010年377.105万元、2009年288万元、2008年79.2万元、2007年118.37万元)。
二、核查结果
经过近两个月的核查,3个督查小组对各片区核查情况进行了小结,此次核查共清查拖拉机508台,微耕机1900台,插秧机101台,粮食烘干机20台,其他机具150台。
拖拉机:经核查508台全部属实,因为拖拉机必须到监理站办理牌照,多了一道监管程序,因而100%属实。
微耕机:有165台与申报不符,误差率达8.7%。表现为购机者信息与机具拥有者不一致,其原因是身份证未带或老式身份证无法录入而借用他人身份证申报。
插秧机:通过核查101台,发现有3台作废品卖了,实有98台。
粮食烘干机:经查证20台烘干机销售属实,由于有的农户退机,经销商对退货的机具自行处理,造成有10台申报人与实际拥有人不符。
三、下步工作
一是对单价1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机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除外)实行重新登记备案管理;二是对查出的问题,由各经销商分别说清原因,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责任追究;三是进一步规范补贴程序,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批,加大乡镇监管力度,未经乡镇公示的一律不予审批;四是加强行业监督,对申报的机具进行电话查询、个别抽查,凡查出一例不实,将取消其经销商资格。